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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在民办普通中小学支教的公办教师相关基本情况的通知

湖南省教育厅 jyt.hunan.gov.cn 发布时间: 2015-03-18 00:00 【字体:

湘教办通[2015]33号


关于报送在民办普通中小学

支教的公办教师相关基本情况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局:

为了解全省在民办普通中小学支教的公办教师的相关基本情况,我们制定了《民办普通中小学支教公办教师情况调查表》。请认真组织民办普通中小学填报,于3月27日前将《民办普通中小学支教公办教师情况调查表》原件由市州教育局汇总后,统一邮寄至省教育厅民办教育处,电子版同时发送至25750140@qq.com。联系人:高章韵、陈伟;联系电话:0731-84714896。

附件:

民办普通中小学支教公办教师情况调查表.xls

     

湖南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5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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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在民办普通中小学支教的公办教师相关基本情况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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