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布2015年教育实事项目校(园)名单通知(湘教通【2015】68号)
湖南省教育厅
湘教通〔2015〕68号
关于公布2015年教育为民办实事项目
建设校(园)名单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局:
2015年,省委、省政府继续将“义务教育合格学校和农村公办幼儿园建设”纳入省为民办实事项目。根据我厅《关于2015年度义务教育合格学校建设项目校、农村公办幼儿园建设项目园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湘教通〔2014〕516号)精神,经各县市区政府申报,市州教育局审核,我厅确认:宁乡县巷子口镇合平小学等500所中小学校为2015年省政府为民办实事建设项目校,湘潭县杨嘉桥镇乌石小学等500所中小学校为义务教育合格学校建设备案项目校,长沙市天心区仰天湖中建小学等615所中小学校为义务教育合格学校自行建设项目校,长沙县白沙镇白沙中心幼儿园等200所农村公办园为2015年省政府为民办实事建设项目园,望城区东城镇金钩寺小学附属幼儿园等72所农村公办园为自行建设项目园。现分市州、按类别予以公布(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按时完成建设任务。今年合格学校、农村公办幼儿园建设工作继续实行分层管理,其中“实事项目校(园)”纳入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管理,“备案项目校”由我厅管理,“自行安排项目校(园)”由市州自主管理。各类项目校(含教学点、幼儿园)应在年底前完成建设任务。建成后的教育部门评估验收,均由教育督导部门联合教育为民办实事管理部门依据公布的学校(园)名单、按验收标准组织实施。
二、要确保达到建设标准。各地要严格按照《湖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试行)》(湘教发〔2008〕20号)、《湖南省小学教学点办学标准(试行)》(湘教发〔2012〕14号)确定学校建设内容。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应达到《湖南省幼儿园办园标准》(湘教发〔2008〕54号),村级幼儿园建设应达到《湖南省简易幼儿园建设基本条件》(湘教发〔2009〕2号)要求,特别要在学校硬件建设、教育经费投入、教师队伍建设、学校管理等方面落实到位。三类项目校(园)都应按照“存在什么问题,解决什么问题”、“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开展建设工作,实现全面达标。
三、要严格建设管理。各地要按照《关于做好为民办实事项目校(园)信息填报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1〕140号)要求,做好项目校(园)基础信息和项目建设进展信息填报工作。我厅将适时开放“教育为民办实事项目信息管理平台”,组织信息填报工作。请各市州教育局及时组织县市区教育局和学校按要求完成辖区内基础信息的填报工作。
各市州教育局接本通知后,要对公布的学校名单进一步核实,实事项目与备案项目原则上不得变动。如有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的,需按程序审核上报,并于3月底前办理(联系人:张善斌、王劲松,联系电话及传真:0731-82287359;E-mail:ssb82287359@163.com)。
附件:1.2015年湖南省教育为民办实事项目校(园)建设任务指标分解表
2.2015年湖南省义务教育合格学校建设项目校、农村公办幼儿园建设项目园名单
湖南省教育厅
2015年2月13日
公布2015年教育实事项目校(园)名单通知(湘教通【2015】68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