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11年度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湘教通[2015 ]85 号 关于组织2011年度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 |
省属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关于组织2011年度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教技司〔2015〕48号)要求,我厅将于7月初对2011年度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组织结题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方式 1.我厅根据入选者的总结报告和各校学术委员会的审查意见,制订验收工作计划,成立验收专家组,并报告教育部审核同意后,组织验收。 2.结题验收采用会议汇报答辩方式进行。 二、验收程序 1.高校组织各入选者填写《“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总结报告》(附件1),完成校学术委员会审查和经费决算,以学校为单位填写《“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工作总结》(附件2),然后向我厅提出验收申请。 2.验收会按照入选者汇报、专家提问和专家组评议3个步骤进行。汇报内容包括:师德与学风建设、科教结合支撑人才培养、创新研究与社会服务、个人发展规划。验收专家组对入选者的情况进行打分,并给出验收结论。 三、其他事项 入选者所在高校须报送学校公文1份、《“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工作总结》一式2份、各入选者的《“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总结报告》一式5份。 以上材料及电子档请于2015年6月10日前报送我厅科技处。联系电话:0731-84739947,E-mail:4739947@163.com。
附件:1.“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总结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