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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年湖南省大学生网络文化工作室建设项目立项的通知

湖南省教育厅 jyt.hunan.gov.cn 发布时间: 2014-12-31 00:00 【字体:


湘教通[2014]533号

    

关于2014年湖南省大学生

网络文化工作室建设项目立项的通知

 

各普通高校:

根据《转发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关于培育建设大学生网络文化工作室的通知》(湘教工委通〔201467号)精神,经各高校组织申报、专家评审、省委教育工委审定,共有10个大学生网络文化工作室获得2014年湖南省大学生网络文化工作室建设项目立项支持(具体名单见附件)。为加强对立项工作室的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项目的建设期限为1年,201412月开始至201512月底结束。具体结项时间由项目组所在高校根据建设情况提出申请。

2、各工作室要按照湘教工委通〔201467号文件精神和立项申报计划扎实有序开展工作,要进一步充实运行团队,完善运行机制,在校内外广泛开展网络主题活动、网络课题研究、网络产品研发和网络技术服务,破解网络文化建设难题,充实校园网络文化内涵;要打造网络思想政治工作案例、学生网络创新平台、新媒体网络传播应用、网络技术服务等产品,取得有显示度的网络文化成果和相关工作成果,不断提升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质量;要建立网络文化推广平台,汇聚优秀网络文化产品,进行全媒体展示和传播,做好工作室建设成果的总结应用、转化推广等。同时,要积极参加教育部举办的全国高校学生优秀网络文化产品评选活动,每个省级工作室须报送2件特色网络文化产品。

3、省级大学生网络文化工作室所在高校要统筹推进工作室的建设,给予政策扶持,提供必要场所和网络技术等条件,确定专门指导部门,配备专业指导教师,深入挖掘建设典型案例,做好经验推广,辐射和带动校内外工作室建设。我厅安排每个省级大学生网络文化工作室建设经费1万元,经费列入省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项中管理。省级大学生网络文化工作室所在高校要按1:1给予经费配套支持,同时要严格执行有关财务管理规定,专款专用,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克扣或挪用。

4、项目建设期结束,各项目组须填写《湖南省大学生网络文化工作室建设项目结项申请书》(附件2,一式两份,可在gov.hnedu.cn主页“处室网站”栏目点击“工委宣传部”后进入“最新文件”下载),撰写项目建设工作总结(应包括项目实施情况、学校支持情况、打造的特色网络文化产品情况、受益学生情况及其反响等内容,标题下署项目组成员名单和指导老师名单,篇幅为0.5万字左右,文字稿与电子稿各1份),并与相关附件材料一起,于项目到期后10天内上报省教育厅思想政治工作处(省教育厅办公楼1005房)。

5、省教育厅对结项评定为合格的建设项目,将颁发“湖南省大学生网络文化工作室”匾牌;对结项不合格的,将发文取消立项资格。

联系人:崔恒源;联系电话:073184720593;电子邮箱:xcb@hnedu.cn

 

附件:
        1
2014年湖南省大学生网络文化工作室建设项目立项名单.doc             2湖南省大学生网络文化工作室建设项目结项申请书.doc

 

    湖南省教育厅

                                                                              201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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