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教育部全面提高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工作视频会议的通知

湘教办通〔2014〕243号
关于组织参加教育部全面提高职业教育 人才培养质量工作视频会议的通知 |
各市州教育局,各高职学院: 教育部定于12月19日下午召开全面提高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工作视频会议。现就我省组织参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地点 1、会议时间:12月19日(星期五)15:00-16:30。 2、会议地点:主会场设在教育部机关北楼二层报告厅。我省分会场分设省教育厅办公楼一楼视频会议室及长沙市以外的13个市州教育局视频会议室(见附件)。 二、参会人员 1、各市州教育局分管职业教育工作负责人及相关处(科)室负责人、职教研究机构负责人。 2、各高职学院院长。 3、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校长、国家重点中等职业学校校长、省级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校长。 4、邀请部分行业、企业代表。 三、其他事项 1、在长沙的高职学院院长和长沙市与会人员到省教育厅分会场(省教育厅机关一楼会议室)参会,在其他市州的高职学院院长和各市州其他与会人员请到市州分会场参会。 2、各市州教育局负责本地区的会议组织工作。12月18日(星期四)下午15:00-16:00进行网络视频调试,请各市州教育局职成处(科)协调各分会场做好视频会议系统的联调测试工作。如遇技术问题,请及时与省教育管理信息中心联系,联系人:肖玮,联系电话:0731-84749017、137****1669。 3、请各市州教育局和在长沙的高职学院分别汇总本地本校参会人员名单,于12月17日(星期三)下午15:00前将本地本校参会人员回执报我厅职成处。市州教育局报名联系人:刘刚(0731-88882736,hnzcc908@163.com),高职报名联系人:肖帅(0731-84714893,zcc906@163.com)。 4、请与会人员提前15分钟入场完毕并按指定位置就座。会议召开期间,参会人员应自觉关闭通信设备,不得随意走动、大声喧哗、交头接耳、打瞌睡或从事与会议无关的事项,保持会场良好秩序。
2、
湖南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4年12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