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教育部职成司关于做好2014年职业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获奖成果宣传推广有关工作的通知

湘教办通〔2014〕199号 转发教育部职成司关于做好2014年 职业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获奖成果 宣传推广有关工作的通知 |
各市州教育局、高职学院: 现将教育部职成司《关于做好2014年职业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获奖成果宣传推广有关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4〕118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我省获奖成果宣传推广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传对象 我省在2014年职业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选中获奖的成果。 二、宣传材料 1、各项获奖成果的完成单位(个人)应按教职成司函〔2014〕118号通知中规定的内容和技术指标要求认真制作并报送视频材料。 2、各项获奖成果的完成单位(个人)应认真完成视频制作,报所在的市州教育局和高职学院汇总、审查。请各地各学校填写《2014年职业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获奖成果视频简介表》(见附件)并加盖公章,于2014年11月5日前,与审查合格的视频一并寄送至湖南省教科院职成所。 联系人:彭文科、舒底清、刘琴 联系电话:88882736、84402935、85182385 电子邮箱:251550610@qq.com 邮寄地址:长沙市教育街11号湖南省教科院职成所815室(邮政编码410005)。 三、要求 1、各地各学校、获奖成果完成单位要高度重视获奖成果的宣传推广工作,必须明确专人负责。要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充分发挥获奖成果的示范引领作用。 2、各地各学校要认真总结、提炼本地区获奖成果的典型经验和做法,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介认真做好成果的宣传推广工作。要在学校校园网站、职教新干线机构平台等网络平台,设立获奖成果的专栏进行专题宣传推广。 附件:
湖南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4年10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