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教育部关于表彰全国优秀教师和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的决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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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教通[2014]413号 关于转发《教育部关于表彰全国优秀教师和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的决定》的通知 |
| 各市州教育局、高等学校,有关单位:
近年来,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辛勤耕耘,无私奉献,涌现了许多为人师表、脚踏实地、无私奉献、业绩突出的典型代表。在新中国成立65周年和庆祝全国第30个教师节之际,教育部授予我省万爱群等82名同志“全国优秀教师”荣誉称号,杨碧琼等9名同志“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荣誉称号。现将《教育部关于表彰全国优秀教师和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的决定》(教人〔2014〕3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采取多种形式,学习和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号召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以他们为榜样,牢记使命,爱岗敬业,为全面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推进教育强省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我省全国优秀教师和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获奖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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