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全省职业院校2014年秋季开学工作的通知

湘教通[ 2014]378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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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教育局,各高职学院、独立设置的成人高校: 一、严格规范职业院校办学行为 (二)坚决杜绝违规招生行为。严格规范高、中等职业院校招生秩序,严禁高职院校将未经省级招生部门审核录取的学生留在学校学习,属于违规招生录取的,要及时清退。 (三)严格规范学籍管理。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对秋季招收的高、中职新生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及时通过高、中职学生学籍注册管理系统进行电子注册,严禁虚假注册、重复注册,杜绝错注、漏注现象。 (二)落实保障措施。要对办学经费落实、教师队伍配备、教学计划安排、食堂后勤保障等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梳理,切实做好学生报到上课的各项准备工作。 (三)做好开学思想教育工作。秋季开学后,各地各校要面向全体师生集中开展时事形势教育,引导广大师生正确面对国际国内形势;要组织全校师生认真学习、贯彻全国、全省职业教育工作会议及相关文件精神。 (四)保障校园稳定。要认真做好新生军训工作;要积极关注学生身心发展,主动掌握各种情况,及时化解不安定因素,严防群体性事件及其他各类责任事故发生;要建立完善并认真落实信息报送工作制度,突发事件和重要情况要按照程序在第一时间及时上报上级教育主管和相关部门。 (二)突出正面舆论的引导作用。大力宣传各地各校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重大举措、取得的成绩与经验,大力宣传职业院校教职工中爱岗敬业、教书育人的先进模范,大力宣传职业院校毕业生中艰苦奋斗、创业成才的典型事迹,引导全省职业院校广大师生团结一心、爱岗敬业、坚定信念、开拓进取,为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共同奋斗。 请各市州,各职业院校、成人高校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本地区、本校开学工作检查。中职以市州为单位、高职和成人高校以校为单位,将开学工作检查情况于 联系人:刘婕(高职学院、成人高校),联系电话:0731-84714893,电子邮箱:zcc906@163.com;彭文科(市州教育局),联系电话:0731-88882736,电子邮箱:pengwenke880@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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