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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关于培育建设大学生网络文化工作室的通知

湖南省教育厅 jyt.hunan.gov.cn 发布时间: 2014-08-26 00:00 【字体:

                                               湘教工委通[2014]67号

转发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关于培育建设

大学生网络文化工作室的通知

 各普通高校:

现将《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关于培育建设大学生网络文化工作室的通知》(教思政司函〔201440号)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高度重视,统筹推进大学生网络文化工作室建设各高校要高度重视大学生网络文化工作室的相关工作,积极探索高校学生参与校园网络文化建设的新模式、新机制,统筹推进工作室的建设,给予政策扶持,提供必要经费、场所和网络技术等条件,确定专门指导部门,配备专业指导教师,积极组织学生社团和学生骨干参与网络文化创新实践活动,及时总结、推广网络文化成果,形成校园网络文化品牌,破解网络文化建设难题,营造校园网络文化建设良好氛围。

2.精心谋划,抓好大学生网络文化工作室项目的培育申报。20148月-9月,各高校要结合工作实际,按照《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关于培育建设大学生网络文化工作室的通知》(教思政司函〔201440号)中的建设条件和任务要求,积极推进大学生网络文化工作室建设。9月底,我委组织评选4个工作室上报教育部参评,教育部直属高校直接申报。同时,我委将同步启动建设省级大学生网络文化工作室,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建设条件和任务要求组织专家进行遴选,择优确定入选名单。本着宁缺毋滥的原则,省委教育工委2014年计划支持不超过10个工作室,每个给予1万元经费支持。每所高校(含部属高校)限报1个工作室,申报材料(纸质版,电子版刻制成光盘)请于2014923前报至工委宣传部(长沙市东二环二段238号湖南省教育厅1005房)。

3.系统推进,积极选送优秀网络文化产品。201410月-20154月,各高校要指导网络文化工作室积极开展研究,打造网络思想政治工作案例、学生网络创新平台、新媒体网络传播应用、网络技术服务等产品,形成项目成果。根据教育部工作安排,省委教育工委将于20154月评选510件产品上报教育部参评。具体评选安排另行通知。

联系人:崔恒源;联系电话:073184720593;电子邮箱:xcb@hnedu.cn

 

 

中共湖南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2014825

 

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关于培育建设
大学生网络文化工作室的通知

 

教思政司函〔20144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教育厅(教委)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探索创新高校学生参与校园网络文化建设的新模式、新机制,引导青年学生自觉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升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质量,根据教育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网络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要求和教育部改革工作计划安排,决定启动大学生网络文化工作室(以下简称工作室)培育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条件

  大学生网络文化工作室,应具备以下条件:

  1.学校高度重视,确定专门指导部门,配备专业指导教师;

  2.学校有活跃的学生网络社团和一定规模的学生网络骨干队伍,相关社团和学生骨干积极组织或参与网络文化创新实践活动,取得有显示度的网络文化成果和相关工作成果;

  3.学校具有网络文化建设相关学科和研究支撑,具有较为完善的工作室建设规划和制度体系;

  4.学校给予政策支持,提供必要经费、场所和网络技术等条件。

  二、建设任务

  高校建设大学生网络文化工作室,重点围绕以下任务开展:

  1.注重组织培育。统筹推进工作室建设,制定建设方案,明确建设数量、方向、重点、特色和实施步骤。依托网络社团等学生组织,充实人员、提供条件、完备设施。建立管理、运行、评价机制,出台专家学者、学生骨干等参与培育建设的激励措施,推进工作室品牌化建设、项目化运作、优质化产出,带动校园网络文化建设,提升学生网络素养,增强学生创新创业能力。

  2.开展重点建设。立足学校情况,结合学校特色,聚焦师生需求,引导工作室从网络文化、网络思政、网络舆情、网络技术等内容中选取方向、明确重点、凝炼特色,在校内外广泛开展网络主题活动、网络课题研究、网络产品研发和网络技术服务,充实校园网络文化内涵,形成校园网络文化品牌,破解网络文化建设难题,营造校园网络文化建设良好氛围。

  3.推动成果转化。及时做好工作室建设成果的总结应用、转化推广,把相关成果融入到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网络素养教育、科研能力培育、创业就业教育等人才培养环节中,应用到网络思想文化阵地建设、网上主题教育活动开展、网络舆情引导管理等网络建设管理工作中。深入挖掘建设典型案例,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做好经验推广,辐射和带动校内外工作室建设,形成百花齐放、各具特色的良好局面。

  三、实施步骤

  1.培育遴选重点项目,20147月-20149月。各地各校结合工作实际,按照建设条件和任务要求,开展大学生网络文化工作室建设。20149月,启动遴选首批20个“教育部大学生网络文化工作室”。教育部直属高校直接申报,每校限报1个;各省级教育部门负责遴选推荐34个所属地方院校工作室申报。《申报表》见附件。2014930日以前,有关申报材料电子版刻制成光盘,和纸质版材料一起,邮寄至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网络教育管理处。教育部直属高校直接邮寄,地方院校由省级教育部门统一邮寄,截至日期以邮戳为准。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组织评审,并将评审结果通报各地各校。入选的工作室或其他特色鲜明、有培育潜质的工作室可在“易班”网上开设平台、在线建设。

  2.打造评选优秀产品,201410月-20154月。各地各高校指导大学生网络文化工作室积极开展研究,打造网络思想政治工作案例、学生网络创新平台、新媒体网络传播应用、网络技术服务等产品,形成项目成果。20154月,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指导举办全国高校学生优秀网络文化产品评选活动。建有“教育部大学生网络文化工作室”的高校,可由工作室选送2件特色网络文化产品直接申报;其他教育部直属高校,可由本校工作室选送1件产品直接申报;各省区市教育部门可推荐选送本地区高校工作室510件产品申报。获奖产品经专家评审、网络投票后产生。具体评选活动另行通知。

  3.宣传推广建设成果。20155月-20156月。及时总结首批“教育部大学生网络文化工作室”培育建设经验,整合中国大学生在线、“易班”网、社会网络媒体等资源,搭建平台,宣传推广工作室建设成果。依托“易班”网建立网络文化推广平台,汇聚优秀网络文化产品,进行全媒体展示和传播,形成大学生网络文化示范品牌。引入社会资源和市场机制,加快网络文化成果转化应用,促进高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工作开展。

  四、组织领导

  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加强统筹指导,对入选的“教育部大学生网络文化工作室”,强化过程管理,推进重点建设,根据所取得的网络文化成果,以奖补政策予以经费支持。相关建设成果纳入全国高校百佳网站评选、全国大学生网络文化比赛等活动中。有关工作室申报遴选、队伍建设、交流研讨,研究成果征集展示、评估评选、宣传推介等具体工作由“易班”网在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指导下组织实施。

  各地教育部门、各高校要加强工作领导,将大学生网络文化工作室建设纳入高校党建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总体部署,出台配套政策,搭建工作平台,强化人员培训,做好思想动员、组织开展、宣传推广等工作,推进本地区、本校工作室培育建设。各高校要将工作室建设纳入学校人才培养体系,有关研究成果纳入学生学业评价体系,在队伍建设、场地配备、技术支撑、经费支持等方面提供保障。

  联系人及电话:教育部思政司  张凤寒01066096673、莎日娜01066096657,电子信箱:wlc@moe.edu.cn

 “易班”网 冯俊峰02125653257、朱宇杰02160161016,网址:www.yiban.cn

 

附件:教育部大学生网络文化工作室申报表.doc

 

 

                   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

201474

 


教育部大学生网络文化工作室申报表

 

 

  学校名称:                                           填报日期:

一、基本情况

工作室名称

 

指导部门

 

指导教师

 

 

出生年月

 

 

所在部门

 

 

电话/手机

 

电子信箱

 

通讯地址

 

学生负责人

 

 

出生年月

 

专业、年级

 

电话/手机

 

电子信箱

 


骨干成员

出生年月

专业、年级

研究专长

分工情况

 

 

 

 

 

 

 

 

 

 

 

 

 

 

 

 

 

 

 

 

 

 

 

 

 

 

二、建设方向、重点及预期成果(限800字)

 

三、建设基础(已有研究成果、学科专业支撑、场地经费等条件情况,限500字)

 

学校推荐意见

 

 

 

  

                                       

省级教育部门意见(教育部直属高校无需填写)

 

 

 

  

  年     

注:可另附支撑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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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关于培育建设大学生网络文化工作室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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