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4年度湖南省文明高等学校认定工作的通知

湘教工委通[2014]60号 关于开展2014年度湖南省文明高等学校 认定工作的通知
有关普通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推动我省高校精神文明建设,提升师生文明素质,根据《关于印发<湖南省文明高等学校认定管理办法>和<湖南省文明高等学校考察评分细则>的通知》(湘教工委发〔2014〕10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2014年度湖南省文明高等学校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4年度湖南省文明高校认定工作以《湖南省文明高等学校认定管理办法》为依据,实地考察评分以《湖南省文明高等学校考察评分细则》为标准。 二、文明创建工作要体现时代要求,要把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解决教职工和大学生的实际困难、开展“我的中国梦”教育活动、加强高校网络评论员队伍建设等工作作为文明创建的内容,纳入文明创建的整体方案中,落实在文明创建的全过程。本次文明高校实地考核将增加这方面的考核内容。 三、凡有意申请2014年度“湖南省文明高等学校”认定的高校,请于2014年10月20日前向我委提交《湖南省文明高校认定申请表》(见附件)。 联系人:李林芳,联系电话:0731-84743239
附件:湖南省文明高等学校认定申请表
中共湖南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2014年7月17日 附件
湖南省文明高等学校认定申请表
申请单位:________________(公章)
单位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年 月
注:本表只提供样式,各申请高校根据内容需要自行调整栏目大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