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禁中小学校暑假补课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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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政教督通〔2014〕20号
关于严禁中小学校暑假补课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局、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14年暑假即将来临,为保障中小学生的合法权益和身心健康,合理安排广大师生的暑假学习与生活,现就严禁中小学校暑假补课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严厉禁止各种违规补课行为。各学校要严格按照市州教育行政部门统一规定的放假与开学时间开展工作,不得随意变更;严禁学校利用假期组织学生成建制补课;严禁出租、出借学校场所给社会培训机构办班补课;严禁组织或诱导学生到社会培训机构进行补课、培训;严禁公办教师家教家养。
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督导部门要联合开展专项督查,督学责任区要组织督学到所辖学校进行随访督导,各学校要派专人负责督查学校教师有无家教家养等违规现象。各市州每周要如实填写“2014年暑假补课专项督查工作动态表”(见附件),由市州教育局主要领导签字后加盖公章,并以传真方式于每周五下午5点之前报省政府教育督导室。省政府教育督导室对各地情况汇总后,将于每周一通过全省教育系统办公自动化系统反馈到各市州教育局,及时公布各地“禁补”的最新工作动态。
三、对违规补课行为,省政府教育督导室将采取明查暗访的方式督查,并对举报情况进行查证,一经核实,将按照《关于督查中小学校暑假成建制补课的通知》(湘政教督通〔2013〕39号)予以严肃处理。
湖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14年6月13日
附件
2014年暑假补课专项督查工作动态表
填报单位: 市(州)教育局(公章)
签发人(市州教育局主要负责人): 填报时间:2014年 月 日
序号 | 本周举报情况 | 办理情况 | ||
是否 属实 | 是否 停止 | 尚未 查处 |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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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查方式与 处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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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本周举报情况”一栏请写明什么学校于什么时间在什么地方以何种方式
补课,第二周举报情况序号接着第一周举报情况序号填写,依此类推。已
办理的请在“是否属实”、“是否停止”两栏分别打“√”或“×”,没有
办理的请在“尚未查处”一栏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