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专业办学水平和新增学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评估结果的通报

湘教通[2014]234号 关于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专业办学水平和 |
各普通高等学校: 根据《关于2014年普通高校专业办学水平评估和新增学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评估的通知》(湘教通〔2014〕92号)部署,我厅于5月26日-5月30日组织专家对全省36所普通高等学校91个有首届毕业生的普通本、专科专业或新增学士学位授权的学科专业进行了评估。经专家认真评审,我厅严格审核,确认91个专业“合格”。评为“合格”的本科专业,同时取得学士学位授予资格。 从评估情况看,多数高校重视新办专业建设,专业办学思路清晰,定位准确,与经济社会发展结合紧密,较好地适应了国家重大需求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需要;人才培养目标明确,教学方案符合培养要求;师资队伍基本满足教学需要,总体结构比较合理;新专业的教学经费投入逐年增加,实践条件建设成效明显,能较好地满足教学需要;教学运行与管理规范,教学过程监控得力,学生满意度较高,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得到了较好的保证,毕业生综合素质达到了培养要求,总体社会需求情况较好。 针对新办专业在建设和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一些共性问题,评估专家提出了以下改正意见和建议。一是要进一步明确专业办学定位。部分专业的办学定位不够准确,与学校整体办学定位不够吻合;少数专业甚至脱离学校办学实际,办学定位过高。各学校必须进一步重视和加强专业建设研究,特别是加强新专业办学定位的研究,进一步明确专业办学方向和建设内涵。二是要进一步修订完善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体系。部分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体系不符合教育部本科专业目录中对该专业的培养要求;有的专业培养目标过于宽泛;有的专业培养目标模糊;有的专业核心课程不明确,专业课课时偏少;有的专业实践教学环节设置太少。各高校应在总结分析办学实际的基础上,主动适应新的形势要求,组织力量修订完善人才培养方案,进一步完善专业培养目标,科学合理地设置课程体系,加强专业课教学,保障专业建设水平。三是要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部分专业的专业教师数量偏少,生师比过高;部分专业的教师年龄结构不合理,青年教师比重过大,没有形成正常的梯队;有的专业教师来源渠道单一,学缘结构不尽合理;个别专业高级职称教师太少,专业带头人缺乏。各高校应切实加强新办专业的师资队伍建设,大力引进高水平教师,全面优化专业教师的年龄结构和学缘结构,建立促进教师提高教学科研能力的激励机制,大力支持教师的业务交流和培养培训,加快提升教师的教学水平。四是要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部分新办专业的实践教学条件保障不足,没有建立稳定的教学实习基地,学生的生产实习、毕业实习难以充分保障到位;有的专业图书和信息资源建设滞后;个别学校没有给新办专业以持续稳定的建设经费投入,致使专业发展受到制约。各高校应高度重视新办专业的教学条件建设,进一步加大经费投入,改善办学条件,尤其要加大实践教学基地建设。五是要进一步加强教学研究。部分新办专业对教学研究不够重视,一些新升格本科院校依然沿用专科学校的教学内容、教学方式与教学管理,还没有完全掌握本科教学的基本要求。各高校要组织教师加强学习,掌握本科教学规律和基本要求,要大力加强新办专业的教学研究,有计划地开展教研活动,建立教师加强教学研究、提升教学能力的激励机制,增强教学的针对性,提升教学水平和质量。六是要进一步提高毕业论文(设计、综合训练)质量。有的新办专业对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综合训练)要求不够规范;有的专业毕业论文(设计、综合训练)指导力量薄弱,高级职称教师参与指导的少,讲师、助教偏多,有的教师指导论文数量偏多,存在指导不到位的现象;个别有特殊要求的专业缺乏专门的设计(综合训练)场地。各高校应采取切实措施进一步加强对毕业论文(设计、综合训练)的组织指导和规范管理,确保毕业论文(设计、综合训练)质量。七是要进一步加强独立学院专业建设的指导和监管。各主办高校应根据社会需求和自身条件科学制订独立学院专业建设规划,积极指导独立学院合理设置和调整专业,加强专业内涵建设,加强自有师资和设施条件建设,进一步完善独立学院的人才培养目标定位,规范教学过程管理,坚持学生独立编班教学,杜绝与主办高校学生混合编班,确保办学规范。八是要进一步做好专业评估后的整改落实工作。各相关高校要把新专业办学水平评估作为专业办学一个周期以来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分析原因、研究提出改进措施的重要契机予以高度重视,针对专家评估反馈的具体意见,逐一制订整改措施,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确保实效。 专业建设是高校内涵发展的基础和核心,希望各高校主动适应提升高等教育质量的新要求和社会对人才需求的新变化,不断修订完善人才培养方案,切实加强专业的软硬件建设和后续投入,不断提高专业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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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教育厅 2014年6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