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4年省级部门预算单位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的通知

湘教办通〔2014〕95号
转发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4年省级部门 预算单位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的通知
省属各高等学校,厅委直属事业单位: 为建立健全单位会计工作自查自纠长效机制,进一步提升我省会计信息质量,省财政厅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2014年省级部门预算单位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现将《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4年省级部门预算单位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的通知》(湘财监〔2014〕5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严格按照省财政厅通知要求,认真开展会计自查工作,并确定一名联络员。会计自查工作情况将作为我厅单位财务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自查材料以书面和电子版两种形式于6月10日前报送我厅财务建设处,电子版以单位名称建立文件夹压缩打包后通过天明通讯发送至温佐望用户。联系人:温佐望,联系电话:0731-84714941。地址及邮编:长沙市芙蓉区东二环二段238号湖南省教育厅财务建设处,410016。
湖南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4年5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