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4届湖南省文明单位和湖南省文明标兵单位的通知

湘教工委通[2014]41号 关于申报2014届湖南省文明单位和 湖南省文明标兵单位的通知
根据省文明委《关于评选表彰2014届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行业、文明单位、文明标兵单位的通知》(湘文明委〔2014〕16号)精神,现就高校申报2014届省文明单位与省文明标兵单位荣誉称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凡获得省文明高校荣誉称号的学校,以及2008年获得省文明单位称号的高校,可以申报2014届省文明单位称号。 2.凡获得省文明单位称号且该称号在有效届期之内的高校,以及2008年获得省文明标兵单位称号,今年该称号届满自动消失的高校,可以申报2014届省文明标兵单位称号。 二、评选推荐名额 全省高校评选推荐省文明单位6个;省文明标兵单位2个。 三、评选条件 评选条件按湘办发〔2004〕16号文件执行(我委已以湘高工委〔2004〕6号文件转发)。 四、评选办法 有意申报的高校,请填写申报审批表(见附件),写出专题事迹材料,并送所在市州文明办填好推荐意见,于6月13日前报送到我委宣传部。其中,申报省文明单位的高校,由我委考察推荐,省文明办抽查;申报省文明标兵单位的高校,由我委推荐,省文明办考察。 五、复查 省文明委将对获得2010届、2012届省文明单位与省文明标兵单位荣誉称号的高校开展复查。其中获省文明单位称号的高校,由我委复查,省文明办抽查;获省文明标兵单位的高校,由省文明办复查。请上述两届获省文明单位称号的高校(见附件3)于6月13日前将复查材料报我委宣传部,材料要求内容翔实具体,能够突出本校文明建设特点,字数3000左右。 六、称号届满自动失效的高校或撤销荣誉称号高校所获奖牌的处理 称号届满自动失效的高校,所获奖牌存放学校档案室,不再对外悬挂。撤销荣誉称号的高校,奖牌由我委收回并上交省文明办。 联 系 人:李林芳 联系电话:0731-84743239 传 真:0731-88834792 电子邮箱:xcb@hnedu.cn
附件:
中共湖南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2014年5月16日
湖南省文明单位申报审批表
注:工作情况简介包括:单位基本概况;创建工作主要成绩和经验(详细情况另附3000字以内材料、表格和材料一式三份,审批后返回本单位一份)。
湖南省文明标兵单位申报审批表
注:工作情况简介包括:单位基本概况;创建工作主要成绩和经验;何年评委省级文明单位(详细情况另附3000字以内材料、表格和材料一式三份,审批后返回本单位一份)。
获2010、2012届省文明标兵单位 和省文明单位称号高校名单
1、省文明标兵单位名单(5所) 湖南农业大学(2010年)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 长沙理工大学(2012年) 长沙航空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 怀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12年) 2、省文明单位名单(12所) 湖南城市学院(2010年) 长沙学院(2010年) 湖南广播电视大学(2010年) 湖南大众传媒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 长沙电力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 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 湖南科技大学(2012年)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2012年) 湖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 湖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 湖南铁路科技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 湖南生物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