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认长沙市天心区等县(市、区)为“湖南省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县(市、区)”的通知

湘教通〔2014〕190号 关于确认长沙市天心区等县(市、区)为 “湖南省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县(市、区)”的通知
|
各市州教育局: 根据《关于建设湖南省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县(市、区)的通知》(湘教发〔2006〕68号)精神,经县(市、区)教育局申报、市州教育局审核和省专家组检查评审,我厅确认长沙市天心区、株洲市天元区、茶陵县、衡阳市蒸湘区、衡阳市南岳区、宜章县、汝城县、嘉禾县、资兴市、永兴县、涟源市、华容县、安化县、双牌县、怀化市洪江区等15个县(市、区)已达到湖南省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县(市、区)基本条件,决定授予其“湖南省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县(市、区)”匾牌,并给予奖励。 希望上述县(市、区)进一步加强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县建设,积极推进区域教育信息化进程,推动现代教育技术与中小学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希望全省各地广泛开展以应用为核心的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县(市、区)创建活动,以教育的信息化带动教育的现代化,为全省基础教育的改革与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湖南省教育厅 2014年5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