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十二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第二次推荐遴选工作的通知

湘教通[2014] 99号 转发教育部办公厅 |
各省属普通本科院校: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十二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第二次推荐遴选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14〕9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文件精神组织好校内推荐遴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数量 本次推荐遴选工作,教育部下达我省的推荐指标是以第一次推荐中高校填报的“十一五”期间出版教材为基数,按5.5%的比例核定。我厅按照各高校填报的“十一五”期间出版的教材数确定了各校推荐限额,请各高校严格按照推荐限额进行推荐(具体限额见附件1),未填报过出版教材的高校可推荐1种,超过限额数不予受理。 二、推荐时间和提交材料要求 各高校应于2014年4月22日前向我厅提交以下材料: 1.“十二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第二次遴选推荐汇总表(见教高厅函〔2014〕9号文件)及电子版。 2.每种教材的相应材料,包括: (1)“十二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第二次遴选推荐申报表(一式五份,见教高厅函〔2014〕9号文件)及电子版; (2)佐证材料和推荐样书一式两份。 每种教材的相应材料须用一个牛皮纸袋装好,并在纸袋外贴上“十二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第二次遴选推荐申报表封页的复印件。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曾思亮,联系电话:0731-84720851,电子邮箱:29330035@qq.com。
附件:
湖南省教育厅 2014年3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