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湖南省教育厅 省委教育工委 创建省直机关文明标兵单位实施方案》的通知

湘教党组发〔2014〕1号
关于印发《湖南省教育厅 省委教育工委 创建省直机关文明标兵单位实施方案》的通知
厅委机关各处室,厅委直属各单位: 现将《湖南省教育厅 省委教育工委创建省直机关文明标兵单位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湖南省教育厅党组
湖南省教育厅 省委教育工委 创建省直机关文明标兵单位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巩固发展厅委文明创建成果,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深化精神文明建设,促进中心工作,有力有序推进厅委争创省直机关文明标兵单位,根据《湖南省直属机关文明单位和文明标兵单位评选和管理办法》(湘直发〔2010〕5号)及相关规定,结合厅委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紧紧围绕省委“四化两型”、“富民强省”战略部署,以文明创建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全面推进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努力推动我省教育事业科学发展,不断加强党纪政纪法治教育,有序提升内部管理。注重过程、注重实效、注重提升,为办人民满意教育提供坚强的思想、政治保证。 二、创建目标 按照省直机关文明标兵单位要求,教育引导厅委全体干部职工树立崇高的理想信念,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厅委上下形成团结奋进、昂扬向上、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的氛围和以人为本、勤政为民、廉洁高效、文明办事的部门形象,显著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道德修养、科学文化水平、民主法制观念,形成秩序优良、服务优质、环境优美、言行文明的机关面貌,促进中心工作创一流业绩,努力把我厅委建设成省直机关文明标兵单位,为向更高文明创建目标迈进打好基础。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文明创建组织领导,确保文明创建有序推进,成立湖南省教育厅、省委教育工委文明创建领导小组,机构设置如下: 组 长:王柯敏 副组长:肖国安 夏智伦 周德义 陈飞跃 王玉清 成 员:石灯明 吴跃辉 李纪武 侯荣建 黄扬清 喻志松 曾力勤 刘 静 邱 德 幸 勇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机关党委),由王玉清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喻志松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其它各处室主要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具体负责文明创建的组织协调和实施工作。 四、主要任务 (一)加强领导班子建设。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定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省委、省政府的重大战略部署。加强厅、处两级班子能力建设,增强班子及成员求真务实,团结协作,开拓创新、促进单位科学发展的能力。改进学习方法,完善中心组学习制度,建立“述学、考学、督学”学习机制,使中心组学习规范高效。健全完善民主决策机制和程序,科学理顺和处理民主与集中之间的关系。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公平公正选拔干部,健全完善干部教育培训和基层锻炼制度。加强作风建设,党员领导干部率先垂范,深入基层,亲民爱民,坚持过双重组织生活,切实履行“一岗双责”。 (二)全力推进教育强省建设。一是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重点抓好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分类指导推进教育强省建设,积极推进教育重大改革试点,探索现代学校制度建设,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推进教育督导评估和教育质量监测工作,大力推进依法治教,引导支持民办教育持续协调发展,推进教育国际交流合作。二是改革人才培养方式,坚持贯彻立德树人。重点切实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着力抓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继续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着力推进职业院校校企合作育人,全面深化高校人才培养综合改革,做好体育、卫生、艺术和国防教育工作,加强学生心理健康和传统文化教育,着力提高教师综合素质,统筹抓好语言文字工作。三是改革资源配置方式,大力促进教育公平。重点巩固和优化教育经费投入保障监督机制,加快推进教育信息化,扎实推进民族教育发展,进一步落实家庭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积极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四是改革教育发展方式,推进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重点提高学前教育普及质量与水平,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大力发展特殊教育,深入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提升高校办学水平,大力完善终身教育体系。五是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切实提升教育治理能力。重点全面加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进一步加强教育科学研究,巩固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加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全面推进教育阳光服务平台建设,着力维护教育和谐稳定。 (三)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全面落实厅党组《关于加强厅委机关及直属单位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 》和厅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学习型机关建设的实施意见》。继续扎实开展“三湘读书月”、“全民阅读进机关”、“厅长荐书”、“书香机关”等系列学习活动,在厅委形成浓厚的学习氛围。扎实开展作风建设主题活动,组织党员干部到基层、到学校,广泛走访群众,深入基层调研,进行蹲点指导,开展结对帮扶;扎实开展“机关支部联基层”活动,广泛组织发动厅委机关及直属单位各级基层党组织与农村、学校支部联合集中学习、联合过组织生活、联合参加劳动;开展“青年论坛”活动,组织青年干部交流、学习下基层调研成果,激发广大青年干部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的热情,通过作风建设活动的开展,形成求真务实、艰苦奋斗、密切联系群众的良好风气。深化机关文化建设,将 “激浊扬清、敬业乐业、乐在人和、力戒浮躁、贵耳重目、求知善读、戒奢节俭”作为加强机关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加强道德教育,开设道德讲堂,以《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基本内容,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教育,不断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公德意识和道德水准。继续深入开展“双联”工作,切实为群众排忧解难,努力促进社会稳定。 (四)加强文明创建工作。成立厅委文明创建领导小组和办公室,修改完善厅委“文明处室”“文明职工”“文明家庭”评选管理办法及测评体系,开展表彰奖励,推动文明创建工作。工、青、妇等组织积极配合,干部职工全员参与。机关工会积极争创“省直模范职工之家”、组织丰富多彩的文化体育活动、开展“送温暖 献爱心”、“工间操”等活动;机关团委积极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深入开展以“雷锋家乡学雷锋”、“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为主题的志愿服务活动;机关妇委会开展“巾帼建功”、“五好家庭”创建活动。 (五)加强党纪政纪法治教育。加大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力度,大力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革命传统教育、警示教育和保持党的纯洁性教育,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加强对厅委规范权力运行相关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形成“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严格责任追究,强化问责机制,坚持按章办事,坚持有错必纠,加强对违规运权的惩处力度,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广泛开展经常性的法制宣传教育,学习“六五”普法资料,组织普法考试,利用普法宣传教育的广告牌、宣传栏,提升法治意识。开展《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民办教育法》等法律知识讲座,确保干部职工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行政办事。 (六)加强内部管理。巩固第一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进一步推动专项整治,严格执行厅委机关及直属单位工作人员十个“严格”、十条“禁令”,以实际行动正文风、改会风、转作风、树新风。严格落实综合治理和安全生产措施,制定相关制度,实现无重大责任事故,无重大经济和刑事案件,治安秩序良好。努力改善办公条件,实现管理优化、环境优美、服务优质,提高后勤服务和保障水平。 五、措施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厅委机关各处室要充分认识到文明创建活动在推动教育强省建设中的促进和保障作用,要把文明创建摆在重要位置,纳入总体工作考虑,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要把创建工作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同考核;要把文明创建作为重要内容列入工作议程,形成制度,精心组织,常抓不懈,在厅委形成齐抓共管,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的创建氛围。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厅委文明创建领导小组在厅党组的统一领导下负责机关文明创建工作,创建工作主要任务要层层分解,责任到人,做到文明创建目标明确、责任明晰。厅党组主要负责人是厅委机关文明创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处室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文明创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级基层党组织、工青妇群团组织要在文明创建工作中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积极投入到文明创建工作中,在厅委上下形成“一把手亲自抓,主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全力抓,工青妇群团组织齐抓共管”的文明创建工作机制。 (三)强化监督、确保实效。文明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了解创建方案的实施情况,加强对整个创建活动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创建工作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同时,把创建工作纳入绩效管理考核,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附件:湖南省教育厅 省委教育工委创建省直机关文明标兵单位责任分工表
附件 湖南省教育厅 省委教育工委 创建省直机关文明标兵单位责任分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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