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入开展2014年“机关支部联基层”活动的通知

湘教党通〔2014〕12号 | ||||||||
关于深入开展2014年 “机关支部联基层”活动的通知 | ||||||||
厅委机关各处室支部(总支)、省教育工会党总支、各直属单位党委(总支、支部): 根据省直工委《关于在省直机关深入开展“机关支部联基层”活动的实施意见》(湘直发〔2011〕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支部联基层”工作的意见》(湘直发〔2012〕3号)及《关于印发机关支部联基层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教党通〔2011〕5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文件要求,现就厅委直属机关深入开展2014年“机关支部联基层”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安排 1.计划筹备。机关各支部认真制定本支部2014年“机关支部联基层”活动实施方案,选好基层联系点,并将方案及基层联系点登记表于3月31日前报机关党委(702室)。 2.组织实施。机关各支部要按照《实施方案》开展调查研究,服务教育强省大局;宣传政策法规,营造教育强省氛围;增强队伍素质,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搞好互帮互促,共同提高党建水平。每个支部根据基层和单位实际,至少与基层联系点开展2次以上有意义、有实效的活动,至少形成1篇以上高质量的调研报告,为所联系的基层单位办1-2件看得见、摸得着的实事;每名党员至少当1天学校志愿者,至少参与2天以上基层联系点工作,撰写1篇以上联基层的工作或学习体会,结交几个敢于真实反映情况的基层朋友,有帮扶能力的党员帮扶1名以上困难党员或群众。 3.总结通报。机关各支部要及时在教育政务网上报道活动的进展动态和实际成效,年底时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回顾总结,并将活动总结、调研报告纸质稿报机关党委(702室),电子档发送至邮箱:hnsjytjgdw@163.com,机关党委将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通报。 二、有关要求及说明 1.提高思想认识,注重实际成效。开展“机关支部联基层”活动,是落实《在厅委机关及直属单位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湘教党组通〔2012〕1号)精神,建设“五好”基层党组织,“三高”干部队伍的重要载体;是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引导机关党员干部深入基层直接联系和服务群众,以实际行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具体举措。机关各支部要高度重视,注重过程、注重成效,机关党委将把“机关支部联基层”活动作为机关党建工作和文明处室评选一项重要考核指标。 2.坚持领导带头,党员全部参与。厅委党员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身体力行,放下架子、沉下身子,主动带头参与所在支部的活动,发挥表率和引领示范作用。机关各支部要高度重视,支部书记认真履行好“一岗双责”,努力使机关联系基层、党员直接联系和服务群众成为常态。机关党员要全员参与,身下心下、问需问计,增进群众感情、增强群众观点。不是党员的机关干部也可随同参与活动。 3.自觉维护形象,严守纪律要求。要始终把树立和维护机关“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摆在重要位置,带着感情、带着责任,深入基层、融入群众,杜绝形式主义,切实做到“六要六不要”。要求真务实、真抓实干,不要弄虚作假、欺上瞒下;要轻车简从、作风深入,不要层层陪同、走马观花;要沉下身子、虚心学习,不要高高在上、指手划脚;要不怕吃苦、勤俭节约,不要贪图安逸、铺张浪费;要依法办事、遵规守矩,不要自作主张、增添乱子;要廉洁自律、树好形象,不要以权谋私、索要好处。 4.“机关支部联基层”活动以厅委机关为主,省教育工会、各直属单位参照执行。 5.《关于在省直机关深入开展“机关支部联基层”活动的实施意见》(湘直发〔2011〕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支部联基层”工作的意见》(湘直发〔2012〕3号)及《关于印发机关支部联基层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教党通〔2011〕5号)文件电子档可在教育政务网机关党委最新文件栏内下载。
附件:湖南省教育厅 省委教育工委“机关支部联基层”活动基层联系点登记表
中共湖南省教育厅省委教育工委直属机关委员会 2014年3月5日 附件 湖南省教育厅 省委教育工委 “机关支部联基层”活动基层联系点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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