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教育处2014年工作要点

民办教育处2014年工作要点 |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精神,坚持民办教育规范发展、优质发展,进一步健全民办教育发展机制、加强民办教育管理,促进民办教育持续协调发展。 二、主要工作 1.贯彻全国民办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家《关于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探索构建民办教育分类管理、分类扶持指导政策体系,进一步优化民办教育发展环境。 2.加强民办学校法人治理,健全民办学校办学机制。按照学校管理权限,依法完善民办学校法人治理结构。 3.抓好骨干民办学校建设工作。做好2014年度省骨干民办学校建设立项学校申报评审、2013年度省骨干民办学校建设立项学校中期督查和2012年度省骨干民办学校建设立项学校评估验收工作。督促市州教育局抓好市州骨干民办学校建设工作。 4.清理纠正对民办学校的歧视政策,维护民办学校合法权益。必要时组织专项督查。 5.做好2013年度全省民办学校办学情况评估结果汇总、审核、公布工作。 6.按照教育部要求,组织指导独立学院做好考察验收准备工作。
2014年2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