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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湖南省边远贫困地区、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湖南省教育厅 jyt.hunan.gov.cn 发布时间: 2013-12-31 00:00 【字体:

湖南省教育厅等五部门

关于印发《湖南省边远贫困地区、

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

教师专项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湘教通〔2013559

各市州委组织部,各市州教育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扶贫办: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教民〔20126号)精神,现将省教育厅、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省人力和社会保障厅、省扶贫办联合制定的《湖南省边远贫困地区、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和对口支援关系,抓紧协调衔接2014年度我省边远贫困地区、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实施办法,于2014年春季学期开始全面实施。

 

 

湖南省教育厅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3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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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湖南省边远贫困地区、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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