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沅江市教育局关于2013年度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年检情况的通报

同时,我市培训机构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如个别培训机构变更办学项目时未按规定到我局审批备案;部分培训机构没有按照年检通知精神对本单位进行自查自评,未撰写本单位年度工作总结;还有个别培训机构存在安全隐患,消防设施配备不足,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落实不到位等情况。
经审查,参加年检的18所培训机构中,优秀的7所,合格的10所,注销的1所。
三、工作要求
1、希望各培训机构要以这次年检为契机,进一步提高依法办学的自觉性,对存在的问题认真加以整改,不断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培训质量,培育出更多社会急需的优秀人才。
2、对本次年检中发现的问题,各培训机构要认真反思,切实加以整改,避免今后检查类似问题出现。
3、被注销的培训机构自通报之日起不得招生,并及时到民政部门进行注销登记,尚有学员和债权债务的培训机构要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做好善后工作。
附:2010年度市属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年检结果
沅江市教育局
2013年12月10日
沅 江 市 教 育 局 办 公 室
22013年12月10日印发
(共印3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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