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教育部职成司关于报送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2014)的通知
湖南省教育厅办公室 |
湘教办通〔2013〕205号
转发教育部职成司关于报送高等职业教育
质量年度报告(2014)的通知
各高职院校:
现将教育部职成司《关于报送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2014)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3〕227号)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全省各独立设置的高等职业院校(含民办高职院校)必须按规定报送。
2、各校要高度重视质量年度报告的撰写,指定相关部门牵头撰写,学校其他各部门应对报告的撰写提供必要的数据、材料和帮助。各校质量报告最后须经院长审定并签字后加盖院校公章,于2013年12月14日前以正式文件形式报送至教育厅职成处906室,同时发送电子文档至ZCC906@163.COM。
3、各校撰写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2014)前,可登陆中国高职高专教育网“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报告”专栏(http://61.164.87.131/web/rcpy/index.aspx),查看上一年度公示的国家、各省、各校质量年度报告,结合院校实际情况,对照本校2013年报送的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按照要求进行撰写。我厅将组织专家对学校提交的报告进行审查和指导。
4、各校质量年度报告应至少包括学校总体发展、学生发展、教育教学改革与成效、政府(主办方)履责、社会服务(为地方、行业、产业服务能力的提升)、问题与展望等部分(标题不限),以及“计分卡”“资源表”等内容。各校质量年度报告应具有延续性和自身特点,注重以数据、图表说明问题。各校应将学校开展社会服务(含企业培训、行业培训、社会培训),特别是横向科研活动的成效;学校本地生源报到率和本地生源本地就业率等指标纳入质量年度报告范围。积极总结学校建设和发展中的典型经验和优秀案例,精选本校学生发展、校企合作的典型案例一并编入报告。
5、教育厅职成处联系人:刘 婕、邹志贤、徐海滨
联系电话:0731-84714893,82204507(FAX)
电子邮箱:ZCC906@163.COM
湖南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3年11月19日
转发教育部职成司《关于报送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2014)的通知(湘教办通〔2013〕205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