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思想政治理论课新修订教材和教学大纲省级示范培训班的通知

湘教工委通〔2013〕75号 |
关于举办思想政治理论课新修订教材和
教学大纲省级示范培训班的通知
各普通高等学校:
中宣部、教育部今年对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四本本科(含专科)教材和五本研究生教学大纲开展了修订工作。除“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课(以下简称“概论”)新教材将于今年年底出版、供明年春季教学使用外,其它八门课程新教材和教学大纲已于今年秋季开学投入使用。
按照中宣部、教育部的要求,为帮助广大教师更好地把握2013年修订版教材和教学大纲的主要内容和基本精神,切实用好新教材和教学大纲,省委教育工委决定对本专科思想政治理论课骨干教师开展示范培训(“概论”课新教材使用培训工作另行通知)、对研究生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开展全员培训,并请各高校认真负责、精心组织,切实做好本校思政课教师全员培训工作,确保通过省级示范培训和学校培训,实现新修订教材和教学大纲全员培训。示范培训班将委托湖南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培训基地湖南大学承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全面贯彻十八大精神,用中央精神统一思想,以吃透新修订教材和教学大纲基本精神为重点,帮助任课教师尽快熟悉和掌握新教材和教学大纲修订的原则、思路和重点难点,切实保证新教材和教学大纲的开课质量。
二、培训内容
本科(含专科)课程培训内容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中国近现代史纲要”、“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3门课程。
研究生课程培训内容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中国马克思主义与当代”2门必修课和“自然辩证法概论”、“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马克思恩格斯列宁经典著作选读”3门选修课程。
三、参培名额
本专科生课程班每校名额1人,有条件的高校可按培训内容自行更换教师参加不同期次培训。
研究生课程班实行全员培训,请各有关高校所有研究生思政课教师分课程参加。
四、培训安排、时间和地点
总共分5期进行培训,其中本科(含专科)3门课程3期、研究生5门课程2期,具体如下:
1.本科(含专科)课程班:
培训时间:2013年10月9日(周三)-10日(周四),8日(周二)下午报到,10日下午离会,会期一天半。
培训地点:湖南大学集贤宾馆(路线:长沙火车南站搭乘63路公交在天马山东站转乘202路或旅游1线公交,在岳麓山南站下车,步行910米至湖南大学集贤宾馆;长沙火车站搭乘旅游1线或立珊专线公交至岳麓山南站下车)。
本专科班期次安排如下:
期 次 | 时 间 | 培训课程 |
第一期 | 9日9:00-12:00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
第二期 | 9日14:30-17:30 |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
第三期 | 10日9:00-12:00 |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
2.研究生课程班
培训时间:2013年10月21日(周日),20日下午报到,21日下午离会,会期一天。培训地点:湖南大学集贤宾馆。
研究生班期次安排如下:
期 次 | 时 间 | 培训课程 |
第一期 | 21日9:00-12:00 | 硕士研究生课程 |
第二期 | 21日14:30-17:30 | 博士研究生课程 |
五、报名事项
请各校于9月29日下午前以电子邮件方式列表分期报送参培教师名单(含学校名称、教师姓名、性别、职称)至498048095@qq.com。联系人:彭莉,手机:13378012261。省委教育工委联系人:王艳元,电话:0731-85715329。
中共湖南省委教育工委
2013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