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3年秋季中小学幼儿园开学工作检查的通知

湘教通[2013]395号 关于组织开展2013年秋季中小学幼儿园开学工作检查的通知 |
各市州教育局: 为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管理,促进基础教育健康发展,经研究,我厅决定组织开展2013年秋季中小学幼儿园开学工作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主要内容 1. 开学基本情况。学校开学工作安排和新学期工作计划的制定情况,学生到校和学生辍学情况,农村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残疾少年儿童等特殊群体入学情况,大班额情况,“三限”执行情况,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教科书发放及循环教科书使用情况等。 2. 规范办学行为情况。《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的规定》(湘教发〔2009〕36号)、《湖南省落实<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的八条措施>实施方案》(湘教发〔2012〕24号)等文件执行情况,重点检查执行国家和省颁布的课程计划,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问题,均衡编班等情况。 3. 德育活动开展情况。落实《关于在中小学校开展生态文明教育进课堂的指导意见》(湘教发〔2013〕23号),开展“生态文明示范学校”创建和“弘扬生态文明,建设绿色湖南”主题教育活动进展情况;落实《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科学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情况;“开学第一课”等形式的开学教育情况。 4. 安全工作情况。学校安全机制建设和安全工作措施、责任落实情况;开学前后学生安全教育、安全疏散演练情况;校车安全隐患排查和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情况。 5. 为民办实事项目进展情况。2013年教育为民办实事和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进展情况;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建设和认定工作进展情况。 6. 学业水平考试补考准备情况。组考方案的制定,考点、考室的编排情况,考生报名情况。 二、检查方式 1. 学校自查。各中小学幼儿园要结合实际,制定开学工作方案,落实各项开学工作,确保顺利开学,并写好自查报告。 2. 市、县两级检查。市州、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结合实际,在开学前后深入学校指导、督促各项工作开展,帮助学校解决实际问题。 3. 省里抽查。我厅拟于9月中下旬组织抽查。 三、工作要求 1. 各地要高度重视开学检查工作,切实负起责任,周密安排,精心组织,做到全覆盖,确保2013年秋季开学工作正常有序。 2. 通过开学检查,督促学校全面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实现新学年良好开局。 3. 检查中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党风廉政和群众路线要求,严格自律,轻车简从,不准安排与检查工作无关的活动。 4. 请各市州教育局于9月20日前将市州开学工作总结材料(书面材料和电子文档)报我厅基础教育处(联系电话:0731-84715494,电子邮箱:4714912@163.com)。 湖南省教育厅 2013年8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