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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省住建厅 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教育厅 jyt.hunan.gov.cn 发布时间: 2013-08-14 00:00 【字体:

湖南省教育厅办公室

湘教办通〔2013149

 

转发省住建厅 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

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工作的通知

 

省属各高校、厅直属各单位:

现将省住建厅、省财政厅《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工作的通知》(湘建科函〔2013210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积极与省住建厅、省财政厅联系,认真做好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工作。

 

附件:《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工作的通知》(湘建科函〔2013210号)

 

 

湖南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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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省住建厅 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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