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3年湖南省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的通知

湘教办通[2013]141号
关于举办“2013年湖南省
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局:
为大力推动我省学习型社会建设,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2013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13〕18号)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终身教育和学习型社会建设的意见》(湘发〔2010〕9号)精神,决定组织开展“2013年湖南省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周主题
“2013年湖南省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主题是“浩瀚洞庭纳四水,学习助圆中国梦”。各地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引,加强统筹协调,大力宣传“全民学习、终身学习”思想,完善终身教育体系,建设学习型社会,提升国民素质和生活品位,全面推进湖南“四化两型”建设。
二、活动周组织安排
1、“2013年湖南省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启动仪式由省教育厅、中共岳阳市委、岳阳市人民政府主办,岳阳市教育局、中共岳阳楼区区委、岳阳楼区人民政府承办,湖南省终身教育促进会协办。活动周设立组委会,组委会办公室设湖南省终身教育促进会秘书处。
2、“2013年湖南省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启动仪式定于10月15日在岳阳市举行,会期半天。各市州启动仪式及开展的具体活动可于10月份第三周自行安排。
3、开展全省“百姓学习之星”和第一届社区教育特色课程资源评选。请各市州在本区域内分别推荐2名“百姓学习之星”和2-3门优质社区教育资源。我厅将遴选并推荐到全国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工作小组进行评选(具体要求见附件2、附件3),届时将邀请部分获奖代表参加“2013年湖南省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启动仪式。请各市州于8月20前将推荐素材报送组委会办公室。
4、请各市州根据活动周主题,按照“面向人人、服务人人”的原则,精心制定本地活动周有关活动计划及实施方案,面向不同群体积极开展特色鲜明、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学习教育活动。在活动组织中要注重实效,培育活动载体,展示终身学习成果,营造人人、时时、处处学习的社会氛围。在活动周期间,要认真做好舆论宣传工作,充分借助各类媒体,大力宣传构建终身教育体系、促进学习型社会建设的重大意义和先进典型,在全社会营造崇尚学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舆论氛围。
5、请各市州分管终身教育工作的副局长或职成科(处)长、国家和省级社区教育实验区负责人、省广播电视大学及各电大市州分校校长观摩全省活动周启动仪式,并于10月14日到岳阳市南湖宾馆(岳阳南湖邕园路36号,电话:400-659-8836)报到,请各市州于9月15日前将参会回执报送会务组。会务联系人:魏莉,联系电话:13575005520,电子邮箱:563929036@qq.com;钟金霞,联系电话:15973163651, 电子邮箱xxzhong0315@126.com。
6、请各市州分别在9月10和11月10日前将2013年本市州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筹备情况表和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含表格、照片和文字总结)报送“2013年湖南省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组委会。联系电话:0731-82821794,电子邮箱:xxzhong0315@126.com,通信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青园路168号,邮政编码:410004。
附件:1. 参 会 回 执
湖南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3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