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教育部2013年度“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湘教通[2013 ]284号 |
关于组织教育部2013年度
“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
通知
省属各本科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科技司《关于2013年度“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教技司〔2013〕215号)的要求,现就我省推荐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向省属本科高校申报。请各校认真学习教育部科技司《关于2013年度“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教技司〔2013〕215号)和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请在 http://www.dost.moe.edu.cn/dostmoe/ 下载),并严格按照要求推荐申报人选和组织申报材料。
二、限额申报。湖南师范大学、湘潭大学每校可申报3-4人,长沙理工大学、湖南农业大学、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湖南中医药大学、南华大学、湖南科技大学、吉首大学、湖南工业大学等8所学校每校可申报1-2人,其他本科高校每校可申报1人。如无符合申报条件的,可以不申报。
三、各校在推荐申报人选时,请认真选择申报领域,注意同一个领域不要多人申报。
四、各校需报送的申报材料包括:
1.学校申报公文;
2.《“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请者清单》1份(见附件1)、《“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书》及附件一式9份(见附件2),加盖所在学校公章,同时报送电子文档。申请书必须突出重点,简明扼要,双面打印,包含附件在内不超过40个页码。
五、请各校在2013年7月10日之前将所有申报材料报送我厅科技处,逾期不再受理。联系人:王荣;联系电话:0731—84739947;E-mail:4739947@163.com。
附件:附件1:教育部“新世纪人才支持计划”申请者清单.xls
湖南省教育厅
2013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