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3年教育事业统计数据质量核查工作的通知

湘教通〔2013〕204号
|
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3年
教育事业统计数据质量核查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局、高等学校: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3年教育事业统计数据质量核查工作的通知》(教发厅函〔2013〕37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教育部的统一部署,我省教育事业统计数据质量核查工作定于5月20日启动,6月30日前完成。整个核查工作分各单位自查、重点检查和随机抽查三个阶段。
二、各市州教育局和高等学校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本地区、本单位的核查工作,切实查找影响本单位统计数据质量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特别要对《教育事业统计数据筛选分析报告》中提及的数据指标进行重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各地教育事业统计数据核查情况形成报告后加盖公章请于6月10日前报送我厅,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三、我厅将在6月中旬组织专家对部分市州和高等学校进行抽查,抽查情况将在全省范围内予以通报。
联 系 人: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 刘二江
省教育管理信息中心 谢 峰
联系电话:0731-84729708
E-mail:xf@hnedu.cn
地址:长沙市东二环二段238号省教育厅402A室
邮编:410001
附件: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3年教育事业统计数据质量核查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教育厅
2013年5月20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