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3年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教育厅办公室 |
湘教办通〔2013〕107号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3年
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教育局,各普通高等学校、厅委直属各单位:
今年5月12日是我国第五个防灾减灾日,主题是“识别灾害风险,掌握减灾技能”。根据《湖南省减灾委员会关于做好2013年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湘减电〔2013〕1号)精神,为做好今年防灾减灾日各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开展防灾减灾科普宣传活动
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的优势,突出今年“防灾减灾日”主题,组织做好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森林草原火灾等各类自然灾害知识和防范应对措施的宣传普及。通过张贴海报、举办展览、组织现场咨询等手段,开展有针对性的防灾减灾宣传活动。要完善防灾减灾宣传教育的工作机制,提升广大师生了解灾害、识别灾害能力,增强防灾减灾意识。
二、认真做好防灾减灾基本技能普及工作
各地、各有关单位要通过采取专家讲授、现场演示、播放视频、举办培训班和知识竞赛等形式,组织开展面向广大师生的防灾减灾基本技能普及活动。要充分发挥各类防灾减灾培训教育基地、重特大自然灾害遗址和有关纪念馆、体验馆的宣传教育和警示作用,通过组织“体验式、参与式”防灾减灾活动,向广大师生普及逃生避险基本技能,提升紧急情况下自救互救能力,最大限度减少生命财产损失。
三、深入开展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活动
各地、各有关单位要牢固树立主动减灾、综合减灾和灾害风险管理理念,认真总结近年来在防灾减灾工作中形成的宝贵经验和深刻教训,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针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采取防范治理措施、消除隐患。
四、积极开展防灾减灾应急演练活动
各地、各有关单位要紧紧围绕今年防灾减灾日主题,进一步完善学校防灾减灾应急预案,重点针对山洪、泥石流、山体滑坡、地震等突发性自然灾害以及火灾事故等,因地制宜地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活动,提高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进一步规范应对灾害的应对处置程序,确保责任明确到人、落实到位。
请各地、各有关单位认真组织开展好今年防灾减灾日各项活动,并将总结报告于5月20日前报省教育厅财务建设处。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曾建军,0731-82203206(兼传真),电子邮箱,57662544@qq.com。
湖南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3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