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实验指导专家的通知

湘教通[2013]187号 关于推荐《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实验指导专家的通知 |
各市州教育局、有关高等院校: 为了深入贯彻教育部《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指导各地积极开展《指南》实验,我厅决定成立“湖南省《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实验专家指导委员会”,在全省范围征集指导委员会的专家人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高,热心学前教育事业,积极参与教育改革。 2.具有坚实的学前教育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学前教育领域有较高学术地位和影响,系学科带头人或资深专家;或是长期从事幼儿园保育和教育工作,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和丰富的幼儿园保育和教育实践经验的园长和教师;具有副教授或小学高级以上职务。 3.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作风严谨务实;具有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身体健康,能积极参加专家指导委员会的各项活动。 二、专家工作任务 1.参与起草和论证《指南》实验方案和最终实验报告; 2.培训与指导,对包括行政人员、幼儿园园长和骨干教师进行《指南》理念和实践的培训,以及在幼儿园现场指导; 3.定期答复“湖南学前教育网”中幼儿教师的疑问; 4.对全省贯彻《指南》实验的相关政策提供专业咨询。 三、推荐方式 1.推荐名额。根据推荐条件,各市州教育局可推荐3-5名候选人,各有关高等院校可推荐1-3名候选人。无合格条件人选可以不推荐。 2.推荐程序。被推荐人填写《全省<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实验指导专家申报表》,经所在单位(或市州教育局)同意后,由推荐单位统一报送我厅。各推荐单位应填写《全省<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实验指导专家推荐人员汇总表》,并于5月20日前将推荐名单汇总报我厅。我厅将成立委员专家审查组,对推荐人员进行遴选,对经审核通过者颁发聘书。 联 系 人:孙琦兰, 联系电话:0731-84036139、13307499966, 邮 箱:4842589@163.com 附件 附件:1.全省《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实验指导专家推荐表 2.全省《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实验指导专家推荐人员汇总表
2013年5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