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省教育系统集中开展安全稳定隐患排查化解活动的通知

湘教工委通〔2013〕29号
|
关于在全省教育系统集中开展
安全稳定隐患排查化解活动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局、普通高校:
按照3月1日全省教育系统维稳综治安全工作会议和省公安厅、省教育厅、省综治委《关于印发〈2013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护校安园”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湘公明电〔2013〕111号)要求,我厅决定自5月初至6月中旬开展全省教育系统安全稳定隐患大排查、大化解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校园安全工作的部署,立足从宏观上、整体上掌握全省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现状,以县市区和高校为单位,建立健全校园安全稳定隐患排查化解工作情况数据库,并实行动态管理,为推进2013年—2015年全省平安校园(“平安高校”)建设奠定基础。
二、排查重点
1.校园及周边治安安全。学校保安、门卫、防暴器械、技防等治安防范基础配备情况;校园及周边精神病患者、吸毒人员、邪教人员、劳教劳改释放人员等重点人员稳控情况;网吧、黑网吧、电游室等娱乐场所违规接纳未成年人情况。
2.校舍安全。学校C、D级危房管理情况;校内围墙、教学楼、图书馆、学生宿舍、食堂、楼梯楼道等容易发生坍塌、踩踏的重点部位,校园周边山体、河流、水塘等容易遭受洪水、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重点区域,以及可能危及师生生命安全的生产经营场所的管理情况。
3.交通安全。学校大门口和校园交通安全设施配备情况;校车管理及运行情况。
4.消防安全。校内消防设备设施配备、管理情况;消防通道管理情况;违规用电、用火和电线老化等隐患整改情况;消防安全宣传和逃生自救演练情况。
5.饮食卫生安全。学校食堂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商店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食品从业人员办理健康证、自备水源办理水质检测合格证情况。
6.校内安全管理。低幼儿童交接管理情况;外来人员、车辆进出示证登记情况;危化药品存储、管理情况;学生心理问题监测及疏导教育情况等。
7.涉校维稳隐患。原民办教师(幼师)、代课教师问题;征地拆迁、校地突出矛盾纠纷问题等。
三、工作安排
第一阶段:工作部署、责任分解,时间为5月初至5月10日。各地、各高校要对照本通知要求,结合本地、本校实际制定方案,及时进行部署,把排查化解责任层层落实到校、到岗。
第二阶段:全面摸排、集中化解,时间为5月11日至5月31日。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是此次排查化解活动的主体,要切实负起责任,认真组织摸排,找出安全稳定工作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隐患;要针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制定化解方案,集中人力、物力、财力进行整改。对自身没有条件整改到位或一时无法整改到位的,要落实好安全防范措施,同时书面报告当地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提请上级相关部门督办整改。
第三阶段:信息报送、督查督办,时间为6月1日至6月中旬。各市州教育局、各高校要对校园安全稳定隐患排查化解情况进行汇总,及时上报。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将针对各地、各高校报送的信息以及平时掌握的情况,对相关重大问题、隐患进行督查督办。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各地、各高校要高度重视这次排查化解活动,切实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抓重点部位,抓关键环节,抓突出问题,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积极组织动员各方面的力量进行排查化解工作,努力把工作做实、做细、做到位,确保取得实效。
2.深入基层,坚持实事求是。各地、各高校有关领导要深入基层,深入一线,了解掌握第一手资料,做到情况准确,数据翔实。对排查出的情况要做出客观、全面、实事求是的分析总结。
3.落实责任,搞好协调配合。各地校园及周边综治办要着眼大局,协调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协作配合,共同排查、化解本地学校及周边安全稳定隐患,不敷衍塞责、推诿扯皮,不把本级的问题推向上级、把单位内部的问题推向社会。
4.改进工作,建立长效机制。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将定期开展学校安全稳定隐患排查化解活动,建立健全全省学校安全稳定工作情况数据库,并实行动态管理,形成长效机制。各地、各高校要参照省里的做法,以此次排查化解活动为契机,精心组织,认真总结,改进工作,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
各市州、各高校6月20日前将此次学校安全稳定隐患排查化解活动情况书面报省委教育工委维稳办(联系人:张轶,联系电话0731—84743275,电子信箱:1509353371@qq.com)。各市州教育局提交的材料包括:上半年市州校园及周边综治工作总结和附表一、附表二;各高校提交的材料包括:上半年高校安全稳定工作总结和附表一、附表三。这些材料和数据将作为我省平安校园建设立项的重要依据。
附件:1.请求省委、省政府和省教育厅协调处理的重大问
题报告表
2.湖南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情况摸排统计表
3.湖南省普通高校安全维稳情况摸排统计表
中共湖南省委教育工委
201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