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2年度实施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

湘教办通[ 2013] 88号 关于开展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 2012年度实施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 |
各市州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学前教育发展的意见》(湘政发〔2011〕17号)精神,进一步推动各地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的实施,我厅决定开展行动计划实施工作专项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的 督促各级政府进一步重视学前教育,全面落实行动计划,总结经验,表彰先进,确保全省学前教育发展目标落到实处。 二、检查内容 1.各地行动计划2012年度目标完成及2013年工作部署情况。 2.实施行动计划保障性政策措施及落实情况。 三、检查方式与工作要求 1.县市区自查。县市区应于4月底前完成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自查,自查内容包括学前三年毛入园率、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占比达标情况,公办幼儿园特别是公办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情况,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情况,幼儿教师培养培训情况,规范幼儿园保教行为情况以及规范幼儿园审批管理等措施。各县市区学前三年入园率中在园幼儿数必须使用教育统计数据,3-5岁幼儿总数必须获得当地统计部门盖章认可。 2.市州自查和对县市区督查。市州要在县市区自查的基础上,对全市行动计划的制定落实情况进行抽查。市州要根据自查和抽查情况,撰写市州行动计划落实情况自查报告,并填写“2012年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情况汇总表”(见附件)于 3.省级抽查。我厅将实时对全省行动计划制定落实情况进行抽查。 四、检查结果及运用 1.通报全省并上报省政府。检查结束后,我厅将形成三年行动计划2012年度实施情况督查报告,并分别将学前三年毛入园率不达标、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建设不力地区通报全省和上报省人民政府。同时,建议这些地区的主要领导向省人民政府说明情况。 2.评选“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实施工作先进县市区”。凡在自查过程中,认为本地区行动计划实施超额完成任务,推进公办幼儿园建设有力,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建设与认定开展扎实,公办幼儿教师队伍建设成绩突出、在规范幼儿园审批和管理方面措施有力且效果显著的县市区,同时2012年学前三年毛入园率县市达到72%以上,市辖区达到85%以上,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幼儿园的总数达到当地幼儿园总数的40%以上,可以在市州评选认定的基础上,于
附件:1.湖南省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实施工作先进县 申报表 2.2012年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情况汇总表
湖南省教育厅办公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