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开展全国高校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示范课程评选工作的通知
湘教办通〔2013〕6号
转发关于开展全国高校职业发展
与就业指导示范课程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普通高等学校:
现将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关于开展全国高校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示范课程评选工作的通知》(教毕指〔2012〕83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根据《通知》要求,选择一至两门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课程,于2013年3月20日前向我厅学生处进行申报。我厅将组织有关专家评审并择优向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推荐。
联系人:周 军、谷利民,联系电话:0731-84715492、84714915。
湖南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3年1月7日
关于开展全国高校职业发展与
就业指导示范课程评选工作的通知
教毕指〔2012〕8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有关省、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福建省公务员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11〕16号)要求,加强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课程体系建设,丰富发展教学内容和方法,“推动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现决定开展全国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示范课程评选工作(以下简称“示范课程评选”),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的
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课程是高校开展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的主要内容。开展示范课程评选工作,目的是推出一批示范课程,展示近年来课程建设成果,总结先进经验,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促进高校不断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改进教学内容和方法,提高教学水平和效果,提升就业指导课程建设的整体水平,促进毕业生就业工作。
二、组织形式
示范课程评选工作由教育部高校学生司指导,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全国中心”)负责具体组织实施,采取高校申报、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择优推荐、评委会组织评审的方式进行。
三、高校申报
各高校可选择一至两门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课程,于2013年3月20日前向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进行申报。申报课程内容不超出《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课程教学要求》(教高厅〔2007〕7号)。申报条件如下:
1、课程设置为选修课或者必修课,课时不低于16学时,连续开设两年以上;
2、具备比较稳定的教学团队,任课教师以本校在编教师和就业指导人员为主;
3、具有一定教学特色,教学效果良好。
申报高校要依照《全国高校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示范课程评选标准》(见附件1),总结课程建设情况,提交以下申报材料:
1、《全国高校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示范课程申报表》(见附件2,同时提交电子版);
2、申报课程教学大纲、教案、教学课件(电子版);
3、任选两名教师各2学时教学录像(电子版,技术要求见附件3);
4、教材等其他相关支撑材料。
四、各地推荐
各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依据《全国高校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示范课程评选标准》,自行确立评审方式,对申报课程进行初评,并于2013年4月15日前向全国中心推荐本省(区、市)示范课程,原则上每省(区、市)可推荐2-5门课程。
五、全国评审
全国中心组织专家成立评审委员会,通过审查资格、查阅资料和评价教学效果等形式进行评选,必要时委派专家到校进行实地考察。2013年5月确定 “全国高校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示范课程”名单。
六、颁奖展示
2013年5月举行颁奖仪式,对入选课程授予“全国高校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示范课程”荣誉称号,并择优推荐列入2013年国家精品开放课程建设计划。在“全国大学生就业公共服务立体化平台”设立专区,展示获奖课程,向全国高校免费开放教学课件、视频等资源。获奖高校要同时建设示范课程网站主页,实现优质教学资源的共享。
七、总体要求
各地和高校要充分认识就业指导课程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做好示范课程评选工作。各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将课程评选工作的有关要求及时传达到本地区相关高校,认真做好组织、评审和推荐工作。各申报高校应积极参与、认真准备,给予必要的经费投入和条件保障,以此为契机提升学校就业指导课程建设的整体水平。
八、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马笑楠 陆馨逸
联系电话:010-82331819,82337258
申报材料(含电子版)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中路238号柏彦大厦1207室研究培训处(100191)
附件:1、全国高校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示范课程评选标准
2、全国高校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示范课程申报表
3、教学录像技术要求
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
2012年12月27日
附件1: 全国高校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示范课程评选标准
评审内容和权重 | 评审要素 | 评审内涵 |
条件保障 (20%) | 经费投入 | 投入专项经费用于课程建设,包括教学组织与实施、师资培养和相关奖励等 |
机构设置 | 设立就业指导教研室,配备专职人员,制定了课程建设的整体规划和方案 | |
政策支持 | 课程列入教学计划;任课教师纳入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范畴,课时计入工作量 | |
教学组织与实施 (40%) | 教学内容 | 符合学校人才培养目标,体现学科专业特点;理论基础扎实,紧密联系实际;设计科学合理,教学大纲、教案、课件及教材等教学资料完备 |
教学方法 | 灵活运用多种教学方法,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 | |
教学手段 | 恰当运用多媒体、网络交流平台等现代教学手段,善于使用职业测评等教学工具 | |
实践教学 | 开展了实践教学,有相关的视频、文字等参考资料 | |
管理制度 | 建立了教学管理制度,有教案、教学检查记录、活动记录、考勤记录和教学总结等教学档案 | |
考核办法 | 制定了学生考核办法,有作业、试卷及实践报告等考核档案 | |
师资队伍 (15%) | 师资培养 | 具有教师培养规划和具体措施,教师团队职称、学历分布合理 |
师德师尚 | 任课教师具备敬业精神和优良教风;教学认真负责,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无教学事故 | |
教研水平 | 任课教师在公开刊物上发表教学研究论文,获得教学技能大赛等相关奖项 | |
教学效果 (15%) | 教学质量评价 | 学校督导组、校内外专家对课程教学质量评价良好,学生评教满意度优良 |
录像资料评审 | 教姿教态良好;课程教学设计合理、详略得当、方法多样,课堂气氛活跃,学生参与度高,师生互动效果好 | |
课程特色 (10%) |
| 体现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和就业工作特点,课程建设有特色、有创新,效果良好 |
附件2:
全国高校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示范课程
申 报 表
申报单位:
(加盖公章)
负责部门: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申报日期: 年 月 日
一、基本信息
课程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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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性质 |
| 学分 |
| 课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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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课时间 | 年 月至 年 月 | ||||||
开课人数 | 分 班,共 人 | 班级规模 | 小班(50人以内) 个 中班(50——80人) 个 大班(80人以上) 个 | ||||
授课对象 | 研究生:一年级( ) 二年级( ) 三年级( ) 本科生:一年级( ) 二年级( ) 三年级( ) 四年级( ) 专科生:一年级( ) 二年级( ) 三年级( ) | ||||||
二、课程教学
教 学 内 容 |
(约600字) |
教 学 方 法 与 手 段 |
(约400字) |
教学 组织 与 管理 |
(约300字) |
教 学 效 果 |
(约200字) |
教学 录像 说明 |
(约100字) |
三、师资队伍
课 程 负 责 人 | 姓名 |
| 性别 |
| 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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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 职称 |
| 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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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 |
| 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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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 |
| 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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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任
课
教
师 | 姓名 | 性别 | 所在单位 | 职称 /职务 | 学历 | 授课班级数目与学生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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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班 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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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班 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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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班 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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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班 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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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班 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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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班 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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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班 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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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班 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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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班 人 | |||||||
任 课 教 师 就 业 相 关 论 文 | 作者、论文名称、所在刊物、发表时间 | |||||||||||
四、建设规划
课程体系,师资队伍,教学考评体系等方面
(约400字) |
五、政策措施
学校课程建设的政策支持和条件保障
(约600字) |
六、申报理由综述
课程开设总体情况及特色工作
(约2000字) |
注:以上内容超出表格可另附页
附件3:
全国高校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示范课程评选
教学录像技术要求
1、录像环境(即讲课教室)光线充足、安静,教师衣着整洁,板书清楚,声音与画面清晰。
2、教学录像与素材等视频文件的技术标准:
1)视频文件采用avi、wmv、mpg、mp4等常见格式,编码方式采用MPEG-4标准,视频分辨率为标清480P或高清720P。
2)视频文件可以在Media Player、暴风影音等常见媒体播放器上播放,用户可交互选择播放音视频课件,并可对音视频课件实现播放、暂停、停止、跳跃等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