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2年度科技、社科统计工作的通知

湘教办通[ 2012] 254号 |
关于做好2012年度 科技、社科统计工作的通知 |
各普通高等学校:
为做好2012年度全省高等学校科技、社科统计年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各普通高等学校(含高职院校)及其附属医院。
二、统计系统与报表:请各校统计人员登录中国教育统计网(http://www.stats.edu.cn)、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http://www.sinoss.net)或湖南高校科技网(http://218.75.242.253)下载全国高校科技统计系统、全国普通高校人文社科研究管理系统。
科技统计需报送统计数据库和《高等学校科技统计年报表(理、工、农、医)》(一式二份);社科统计需报送基础数据库、数据备份库、统计数据库和《高等学校科技统计年报表(人文社会科学)》(一式二份)。
三、有关要求:
1、科技、社科统计是教育行政部门实行科学决策、宏观管理的重要基础性工作。统计工作涉及到学校的科技、社科、人事、财务等各部门,各高校应统筹协调,加强领导并指定专人负责。
2、各校要进一步完善科技统计工作制度,加强科研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建立和完善覆盖全部科研管理信息的基础数据库。学校各部门和统计人员一定要增强责任感和法律意识,认真负责如实地提供数据,杜绝填报、录入中的差错,并做好2012年数据与2011年数据的衔接,按时、高质量地完成统计年报。
3、我厅今年不安排集中培训,请统计人员根据2012年度高等学校科技/社科统计年报审核要点自学。数据审核汇总将于2013年2月底或3月初在长沙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杨端光;联系电话:0731-58293371; QQ群号:13346610。
湖南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2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