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年度全国普通高校产业统计工作的通知

湘教通[2012 ] 669号 |
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年度 全国普通高校产业统计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高等学校: 为做好今年我省高校校办产业统计工作,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年度全国普通高校校办产业统计工作的通知》(教技发厅函〔2012〕5号)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全省各普通高校的校办产业。 二、高校校办产业统计采取网络上报的方法进行。由各校管理部门组织各校办企业进行网上填报,经学校管理部门、省教育厅分别审核后上报教育部。校办产业统计系统网址为http://211.68.23.115。 三、有关要求: 1.校办产业统计工作由主管校长领导,各校产业管理部门及校办企业要明确专人负责该项工作。各校统计部门和人员名单(格式见附件2)请于2013年1月10日前报送我厅科技处。 2.各有关单位和统计人员要增强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严格按系统提示、规定要求及数量单位进行填报,杜绝填报、录入中的差错。 3.学校网上提交统计数据为2013年3月底以前,同时请将纸质报表一式一份报我厅科技处备案。 4.我厅科技处负责全省高校校办产业统计的组织工作,统计软件系统使用过程中的有关问题请与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产业处联系,其它事项可与我厅科技处联系。 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联系人:苑杰、邢庚申,联系电话:010-62514690,E-mail:yuanjie@cutech.edu.cn或hh_xing@163.com。 省教育厅科技处联系人:潘峰;联系电话:0731-84729829,E-mail:4739947@163.com。
2012年12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