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民族教育2012年工作总结和2013年工作思路的通知
关于报送民族教育2012年工作总结
和2013年工作思路的通知
有关市州教育局,各民族县、少数民族人口过半县、享受少数民族待遇县教育局,各西藏班、新疆班办班学校,省预科教育基地:
为认真总结2012年有关市州、各民族县(市、区)、相关学校民族教育领域所取得的成绩,分析查找存在的问题,提出明年工作思路,请相关单位结合贯彻十八大会议精神,按照以下内容报送2012年工作总结和2013年工作思路:
1.民族教育办学基本情况。与上年比较,各级各类教育学校数、学生数、入学率、普及率等。
2.教师队伍情况。与上年比较,各级各类教育教师数、分层次教师学历合格率、专业技术职称情况等。结合统计数据认真分析本区域教师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相应措施。
3.办学条件情况。与上年比较,各级各类学校校舍建筑面积、图书资料、教学科研仪器总值以及现代远程教育和装备情况等。
4.建立和落实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大力推进民族地区特色教育、实施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合格学校建设、职业教育能力建设、教育信息化建设以及有效加强内地西藏班、新疆班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有关做法、经验、主要问题分析和政策措施建议。
5.民族团结教育的开展情况。民族团结教育的开课情况,学校主要领导每年秋季开学为全校学生上民族团结第一课的情况。其它开展民族团结教育的相关工作情况。
6.全年工作的特色和亮点。
7.2013年工作思路。
请各单位负责人对材料进行审核,纸质材料一式五份,加盖公章后于2012年12月20日以前报送我厅民族教育处,同时请提供电子版。联系电话:0731—84712883(传真);电子邮件:568182657@qq.com 、WangLing125@126.com;邮寄地址:长沙市东二环二段238号省教育厅民族教育处;邮编:410001。
湖南省教育厅民族教育处
2012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