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湖南高校大型仪器设备共用网”资源建设的通知

湘教通[ 2012] 637号 |
关于进一步加强“湖南高校大型仪器设备
共用网”资源建设的通知
各普通高等学校:
近年来,各高校积极支持“湖南高校大型仪器设备共用网” (以下简称共用网,域名为:http://equip.hnedu.cn,)信息资源建设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促进了全省教育资源的共建共享。目前,共用网已实现省属本科院校全部入网,入网大型仪器设备3660台(套),已经成为全省高校重要的科研条件信息平台。为进一步发挥“湖南高校大型仪器设备共用网”的作用,做好信息资源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对科技资源共享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共用网建设是推动我省教育资源共建共享,建设高校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各校有关部门要组织力量积极参与网站建设,并做好对网站的宣传、利用工作。
二、及时更新发布资源信息。各高校所有单台(套)价值人民币10万元以上的通用科研仪器设备和价值人民币5万元以上的特有科研仪器设备应及时更新和添加到共用网,省属高校的国家重点学科、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省级重点学科、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和省高校重点实验室的大型仪器设备信息必须入网,鼓励部属高校有相关信息入网,为科研仪器设备协作共用和各高校新购置科研仪器设备提供参考。
三、要切实加强科技资源共享网的建设和管理。
1.各高校必须确定专门职能部门和专人负责共用网的建设运行工作,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也要确定管理员,并填报《湖南高校大型仪器设备共用网管理员情况登记表》(见附件),于11月30日前报送我厅科技处。
2.各校管理员必须切实履行职责,及时上传“十二五”重点学科、各类重点实验室的简要介绍及仪器设备信息。对共用网出现的问题,请告知网站系统管理员,以便及时修正。联系人:王荣,联系电话:0731-84739947;张凯旺,联系电话:0731-58292671,13337321181。
3.加强对科技资源共享网建设与管理情况的督促与检查。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入网情况将作为我厅开展省级重点学科和湖南省高校重点实验室建设年度检查和验收评估的重要依据。
附件:“湖南高校大型仪器设备协作共用网”管理员情况登记表.doc
湖南省教育厅
2012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