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调研检查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教育厅
湖南省财政厅
关于开展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青少年
校外活动中心调研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局、财政局:
为全面了解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建设项目的进展情况和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的使用、管理情况,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和财政部综合司将对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开展调研检查。根据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财政部综合司《关于开展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调研检查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司函〔2012〕32号)精神,现就我省调研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检查范围
1.2011年立项的湘潭市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
2.2001年至2010年中央和省级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建设的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项目(名单见附件1)。
二、调研检查内容
(一)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项目的调研检查内容
1.项目的规划情况。项目位置及室内综合实践区、室外劳动实践区、综合训练区、生活区四个基本功能区设置是否严格按照该项目申报时提交的《项目申报书》执行。
2.项目建设的进度。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和有关制度,切实保证工程质量。明确项目工程最终完成期限。
3.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省级财政部门是否及时下拨项目经费;地方财政部门是否按照要求对项目资金实行专项管理,并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
(二)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项目的调研检查内容:
1.项目基本情况。包括:名称、产权、主管部门等。
2.项目管理情况。包括:人员编制、运行经费、制度建设、师资管理等。
3.设施设备情况。包括:设备配备、设备更新及设施安全等。
4.活动开展情况。包括:开展活动的时间、种类、活动方式、接待学生数量等。
5.标识使用情况。中央和省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建设的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是否在显著位置标识“彩票公益金资助——中国福利彩票和中国体育彩票”字样。
各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填写《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调查表》(见附件2)。
三、调研检查方式
(一)各地自查。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财政部门在接到通知后要对本地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湘潭市教育局、财政局要对湘潭市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自检自查,并于10月25日前完成自查工作并形成自查报告。
(二)集中抽查。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和财政部综合司将于11-12月期间邀请相关专家组成检查组,对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项目进行调研检查,并随机抽查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将配合开展检查工作。
四、有关要求
(一)各地要高度重视,做好组织检查工作,在检查过程中,要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积极探索校外教育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认真分析梳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同时倡导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积极开展公益性活动,更好地发挥育人功能。
(二)自查报告要真实详细地反映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建设项目的进展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以及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的使用、管理情况。如实报告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意见。自查报告将作为2013年度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项目申报的重要依据。
(三)各市州教育局要会同财政局按照本通知要求形成自查报告,于11月20日前以书面和电子材料形式报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和省财政厅综合处。逾期不报的地方将视同没有按照要求开展自查工作,并将其列为重点检查对象。
联系人: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颜慧林,电话:0731-84715494,电子邮箱:4714912@163.com;省财政厅综合处汪曙光,电话:0731-85165057,电子邮箱:286300360@QQ.com。
附件:1. 中央和省级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建设的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项目名单
2. 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调查表
湖南省教育厅 湖南省财政厅
2012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