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湖南大众传媒职业技术学院为来华留学生招生单位的通知

湘教通[2012]592号 关于同意湖南大众传媒职业技术学院为 来华留学生招生单位的通知 |
湖南大众传媒职业技术学院:
你院《关于成为招收留学生单位的请示》(湘传媒发〔2012〕18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院为具有招收来华留学生资格的院校。请你院严格按照《高等学校接受外国留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外交部、公安部令第9号)及教育部相关文件的要求,认真做好外国留学生的招生、教学及相关管理工作。
湖南省教育厅
2012年10月26日
抄报: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
抄送:长沙市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