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2年度党内统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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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教党通〔2012〕30号
关于做好2012年度党内统计工作的通知
机关各处室支部: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直工委的通知要求,为圆满完成2012年党内统计任务,请各支部做好以下工作:
一、指导本单位每一名党员填写好《申请人、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党员信息采集表》(见附件),并于10月23日前上交机关党委。
二、按《申请人、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党员信息采集表》月缴纳党费标准收齐党费,并于12月前上缴机关党委。
附件:申请人、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党员信息采集表
湖南省教育厅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12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