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省直工委组织部《关于报送处置不合格党员及开展党内帮扶工作材料的通知》

湘教党组通〔2012〕29号 |
|
转发省直工委组织部
《关于报送处置不合格党员及
开展党内帮扶工作材料的通知》
直属各单位党委(总支、支部):
现将省直工委组织部《关于报送处置不合格党员及开展党内帮扶工作材料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根据通知精神将本单位关于处置不合格党员及开展党内帮扶工作情况的电子档于10月18日前上交厅机关党委(电子邮箱:hnsjytjgdw@163.com)
湖南省教育厅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12年10月11日
关于报送处置不合格党员及
开展党内帮扶工作材料的通知
省直机关和中央驻长各单位机关党委(直属党总支部、党委办、党群工作部):
近年来,省直机关各单位在处置不合格党员及开展党内帮扶工作方面做了不少探索,形成了一些好的经验做法。根据省委组织部要求,现就关于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情况、开展党内帮扶情况(指建立帮扶制度、设立党内帮扶基金)两个专题进行调研,请你们将本单位本系统关于处置不合格党员及开展党内帮扶工作情况分别进行综合,形成两份书面材料(一、基本情况,要有数字体现;二、具体做法和措施;三、存在的问题;四、今后怎么做)于10月19日前报送工委组织部(电子邮箱:dyglzzb@sina.com)。联系人:莫 莉、张 杰,联系电话:82217065。
省直工委组织部
2012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