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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三批“省级示范性县级电大教育机构”评选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教育厅 jyt.hunan.gov.cn 发布时间: 2012-09-29 00:00 【字体:



湘教通[2012]554

关于开展第三批“省级示范性县级电大教育机构”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教育局,湖南广播电视大学及各分校:

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终身教育和学习型社会建设的意见》(湘发〔20109号),进一步加强县级电大教育机构的建设,促进全省终身教育事业的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全省电大范围内启动第三批“省级示范性县级电大教育机构”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凡符合《湖南省示范性县级电大教育机构评选标准》(附件1)各项指标要求的县级电大教育机构均可申报参加评选。

二、评选标准及办法

(一)评选标准:依照《湖南省示范性县级电大教育机构评选标准》执行。

(二)评选办法:本次评选采取自评自荐、集中评审、分段进行的办法。具体步骤如下:

1、县级电大自评自荐。申报参评的县级电大教育机构对照《湖南省示范性县级电大教育机构评选标准》及《湖南省示范性县级电大教育机构评分表》(附件2)进行自评,撰写申请报告(附件3)、未来发展规划、建设方案,填报《湖南示范性县级电大教育机构申报推荐表》(附件4),经县教育局审核批准后,报所属市州电大分校。

2、市州初审推荐。市州教育局和电大分校对本地区申报对象进行条件初审,确定一个推荐对象,于1020之前将推荐对象材料(自评报告、未来发展规划、建设方案和申报推荐表各一式三份)报省电大发展处(联系人:汤慧,电话:073182822518,邮箱:hnddxtjsb@126.com)。

3、评审公布及表彰。我厅组织评估专家组,审查推荐对象材料,确定“省级示范性县级电大教育机构”入围对象,公示无异议后,对“省级示范性县级电大教育机构”举行授牌仪式,通报全省予以表扬。

三、评选相关要求

(一)各市州教育局及电大分校应及时将本通知及相关文件转发至县教育局和县级电大教育机构,指导其做好申报准备工作。

(二)各参评单位要本着“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原则,按照评选条件的要求,自查自省,进一步明确办学目标和定位,深化改革,提高教学质量与办学水平,更好地发挥示范性县级电大的示范辐射作用,带动全省县级电大的建设。

(三)各市州教育局和电大分校要高度重视县级电大建设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示范性县级电大教育机构建设为契机,把县级电大建设作为构建本地区终身教育体系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指导和帮助本地区县级电大教育机构创造条件,创先争优,跻身示范性行列。

(四)正确处理评选工作与常规教学工作的关系。不要因为申报工作而影响正常教学秩序,要通过申报工作推动常规教学工作上台阶。

四、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报文字材料格式为word文档(A4幅面,页边距:上2厘米、下2厘米、左3厘米、右2厘米,正文字体为仿宋三号,行距为固定值32),图片材料为jpg格式(800×600像素)。

(二)所报材料须真实可靠。凡弄虚作假或与高等教育统计报表所报数据不一致者,一经核实,即取消其申报资格。

(三)申报截止日期为20121020

 

附件:1.湖南电大示范性县级电大教育机构标准

2.湖南省示范性县级电大教育机构评分表

3.申请报告模板

4.示范性县级电大教育机构推荐表

 

2012929

附件1.doc
附件2.xls
附件3.doc
附件4.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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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三批“省级示范性县级电大教育机构”评选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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