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实施校车安全管理国家级远程专题培训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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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教办通〔2012〕174号
关于组织实施校车安全管理国家级
远程专题培训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局:
根据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关于组织实施校车安全管理国家级远程专题培训的函》(教基一司函〔2012〕31号)要求,现就我省组织实施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训学员
1.参训对象。负责校车安全管理的市州、县市区教育局分管局长、科长及学校校车安全管理员;具备上网学习和网上交流能力,保证培训期间平均每天不少于 2小时的网上学习与交流时间。
2.名额分配及组班要求。原则上每个参训市州组建1个培训班,所属各县市区参训具体人数由市州综合平衡确定。每班学员50人,另配备或指定班级指导教师(兼班级管理员)1人;具体分配方案见附件1。
二、培训组织管理
1.逐级成立领导小组。省、市州及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分别成立培训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负责人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领导、管理、协调、督促及总结表彰工作,提供必要的政策支持和人员、时间、场地等条件保障;各级领导小组分别指定1名工作联系人员,负责落实具体事务。省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基础教育处。
2.选任班级指导教师(兼班级管理员)。参训市州、县市区培训领导小组选择责任心强、有较好网络基础的同志担任培训班指导教师(建议从教育行政部门中小学安全工作管理人员、教师培训机构负责人或参加培训的骨干校长中选任)。
三、培训日程安排
1.报名:各市州于9月25日前将《校车安全管理国家级专题培训市州、县市区培训工作领导小组信息表》(附件2)、《校车安全管理国家级专题培训班级信息表》(附件3)以电子版上报省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培训时间:10月10日至11月6日。
3.培训安排
⑴学员预学习:10月9日,学员掌握远程学习技能,预览培训课程、熟悉网上班级、学会使用留言板(提问或交流等)、了解考核方法。
⑵培训者学习:10月10日,指导教师(兼班级管理员)远程培训视频会议。
⑶开班仪式:10月10日10:00,全体学员、指导教师和领导小组成员参加网络视频会议加网络视频直播,以县市区为单位统一组织收看。
⑷在线学习:10月10日至11月6日,期间安排学情通报会和专家答疑各一次(全体学员、指导教师参加)。
⑸结业仪式:11月6日,全体学员、指导教师和领导小组成员参加。
4、结业与证书:我厅根据培训实施办公室提供的结业证书模板统一印制发放。
四、总结与表彰
各市州、县市区要把本次培训纳入干部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内容,培训学时记入干部教师继续教育档案。培训结束后,将评选表彰优秀学员、优秀优秀指导教师,以参训班级为单位,按优秀学员按总数的10%、指导教师按15%比例将推荐名单报省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本次培训情况将做为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纳入年度考核范畴和省学生用车安全管理工作省级奖补资金指标。
省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王志,0731-84715494,4714912@163.com。
附件:1. 培训名额分配及编班表;
2.《校车安全管理国家级专题培训市州、县市区培训
工作领导小组信息表》;
3.《校车安全管理国家级专题培训班级信息表》。
湖南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2年9月25日湘教办通〔2012〕174号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