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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2年开展师范生顶岗实习试点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教育厅 jyt.hunan.gov.cn 发布时间: 2012-09-18 00:00 【字体:


湘教通[2012]529号

关于2012年开展师范生顶岗实习
试点工作的通

    

各市州、县市区教育局,有关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教育强省规划纲要,推动普通高校深化师范教育教学改革,强化师范生职业技能培养与训练,努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我厅决定今年在湖南第一师范学院、衡阳师范学院和湘南学院继续开展师范生顶岗实习试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范围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浏阳市、茶陵县、株洲县、炎陵县、苏仙区、永兴县、桂东县、临武县、资兴市、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溆浦县、洪江区、中方县、芷江县、新晃县、沅陵县、慈利县、桑植县、永定区、邵东县。

衡阳师范学院:常宁市、耒阳市。

湘南学院:常宁市、郴州市。

二、试点方式

试点工作由我厅高教处统筹协调,具体由湖南第一师范学院、衡阳师范学院和湘南学院商有关试点县市区教育局组织实施。每个试点县市区确定几所具有一定办学规模的学校作为实习基地,由参与试点高校和实习基地学校分别选派工作责任心强、经验丰富的教师共同担任师范生实习指导教师。学生顶岗实习的时间为一个学期,顶岗的方式可采取分教学岗位和分课程等多种形式,实习教学时间不得少于该岗位教师授课时数的50%

三、试点要求

1.三所试点高校要抓紧与试点县市区协商确定顶岗实习基地学校,分别与学校研究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同时开展师范生顶岗前的培训,切实做好相关前期准备工作。要加强对学生顶岗实习工作的管理和指导,成立专门的组织机构,安排足够数量的指导教师对顶岗实习的师范生进行全程指导和管理,对学生顶岗实习的有关环节和相关工作都要进行详细考查和记录。要高度重视并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与管理,确保顶岗实习工作顺利实施。各校要及时总结推广顶岗实习工作的经验,并就全面推动师范教育实习教学改革提出意见和建议。

2.试点县市区教育局要积极支持试点高校开展顶岗实习工作,特别要根据实习工作所需的条件及要求,统筹安排好顶岗实习基地学校,对实习学校给予必要的政策和经费支持,同时配合试点高校及时协调解决实习工作中存在的相关问题。

3.顶岗实习基地学校要努力确保实习学生和高校指导教师必需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同时精心制定实习指导方案,统筹安排实习学生的教育实践活动,督促任课教师全程指导实习学生的教育教学工作,配合试点高校对实习学生进行日常管理和全面考查,做好实习学生的实习鉴定和成绩评定等工作。

4.其他开设师范专业的高等学校要认真学习和借鉴试点工作经验,积极创造条件开展师范生顶岗实习工作,并以此为抓手全面推进师范教育教学改革,努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试点工作若有其他问题,请与我厅高教处联系。联系人:彭玮婧;电话:073184720851

 

 

                  湖南省教育厅

                                                                                2012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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