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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关于征集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典型案例的函》

湖南省教育厅 jyt.hunan.gov.cn 发布时间: 2012-07-27 00:00 【字体:



湘教通〔2012439


转发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

《关于征集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典型案例的函》

 

各市州教育局,各高职院校:

        现将教育部职成司《关于征集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典型案例的函》(教职成司函〔2012155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总结本地或本校校企合作典型案例,内容主要围绕校企合作促进企业和地方产业发展,校企双方合作进行科研产品转化,及地方政府出台校企合作相关政策促进职业教育发展等。企业上报案例,通过合作学校上报。中职学校由各市州教育局统一遴选推荐,每个市州报送数量不少于1个,最多不超过3个;高职学院每校报送1个。

上报案例以电子稿形式报送,体例要求具体见《关于征集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典型案例的函》。各上报单位统一于815前将材料电子稿与光盘寄()达我厅职成处。我厅遴选后择优向教育部推荐。

联系人:邹志贤、刘凌;联系电话:0731-84714893;电子邮箱:zcc906@163.com;邮寄地址:长沙市东二环二段238号省教育厅职成处906室(410006)。

O一二年七月二十四日

 

 

 


关于征集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典型案例的函

教职成司函〔2012155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各职业院校:

      近年来,我国职业教育改革与建设成果显著,各地在促进职业教育教产合作、工学结合方面都进行了有益探索。为及时总结经验、推广成果,根据我司2012年工作要点,拟召开全国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工作现场会。为做好会议筹备工作,现面向全国征集校企合作典型案例。具体要求如下:

      一、征集范围

      全国所有职业院校、与职业院校开展校企合作的企业、全国职业教育改革试验区和创新示范区、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国家项目承接单位等。

      二、征集内容

案例内容应兼顾一、二、三产分布,选取的案例应效果明显、效益突出,具有较强的示范性。

1.校企合作促进企业和地方产业发展的典型案例。

2.地方政府出台校企合作相关政策,促进职业教育发展的典型案例。

3.校企双方合作进行科研产品转化的典型案例。

     三、征集流程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地区案例报送和初选工作(应注重形式多样,避免同一类型的案例重复过多)。每省上报案例数量应不多于15个。企业上报案例,可通过合作学校上报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

      四、体例要求

      案例要求以电子稿形式(Word2007docx文档:A4纸张,宋体、五号,行间距固定值20)报送,图文并茂,字数在2000字左右,上报材料中含图片文件的,图片采用Jpg格式,像素宽度500,分辨率不低于300dpi

      请各地于830前将报送材料光盘寄送到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校企合作工作委员会。

       人:潘海生

      联系电话:022-27402759, 15102294166

      邮寄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2号天津大学职业技术教育学院,邮编:300071

      职成司联系人:胡 

      联系电话:010-66096809

 

 

                             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

                              O一二年七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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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关于征集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典型案例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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