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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报送2011/2012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

湖南省教育厅 jyt.hunan.gov.cn 发布时间: 2012-07-06 00:00 【字体:


湘教通[2012]374号

转发教育部高等教育司
关于报送2011/2012学年高等学校
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

  现将教育部高教司《关于报送2011/2012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教高司函〔201266号)转发给你们(附件1),并就做好我省数据报送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是高校实施科学管理和决策的重要依据,各高校要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明确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数据填报工作,特别要准确理解各项统计指标的内涵,确保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二、各高校在正式报送数据前,应在中国教育统计网(网址:http//www.stats.edu.cn)下载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检测系统(单机版)对报送数据进行检测,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的问题,经校领导审核签字后上报。

为帮助学校做好数据审核工作,请普通本专科学校负责本次数据报送的同志带上准备报送的数据和笔记本电脑,于917—19日(每天8:00—12:0014:30—17:30)到湖南师范大学图书馆二楼212室进行数据的现场审核、修正工作。

三、各校正式报送2011/2012学年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截止时间为2012926。具体报送方式如下:

1、网络报送:登录中国教育统计网使用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系统上传经检测、修正后形成的上报数据。普通本科院校报送7个基表和综表一,高职高专院校和独立建制的成人高校报送基表一、二、三、七和综表二。

2、邮件报送:普通本专科学校发送到湖南省高校数字图书馆,联系人:薛辉明,邮箱:hnadl@yahoo.com.cn,电话:073188872068QQ45276624。高职院校和独立设置的成人高校发送到zhx_zou@126.com,联系人:邹志贤,联系电话:0731-84714893,手机:13875980498。请在邮件主题栏注明“××学校2011/2012学年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邮件报送内容与网上报送内容相同。

3、函报:将综表(普通本科院校综表一、高职高专院校和独立建制的成人高校综表二)和基表二、三、七打印一式一份报送我厅相关处室。普通本专科学校报送我厅高教处,联系人:彭玮婧,电话:0731-84720851;高职院校和独立设置的成人高校报送我厅职成处,联系人:邹志贤。

四、为方便工作联系,请各校将本单位专门负责此项工作的联系人信息(附件2)于2012730日前传真到我厅相关处室。高教处传真电话:0731-84714932;职成处传真电话:0731-82204507

 

附件:1、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报送2011/2012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

        2、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工作联系人信息表

 

 

 

O一二年六月二十七日

 


附件1

关于报送2011/2012学年

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

 

教高司函〔201266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为了解高等学校实验室状况,做好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分析使用,经国家统计局审批同意(国统制[2009]33号),2012年继续开展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报送工作,现就2011/2012学年数据报送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报送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教高厅函〔200645号)要求的9个报表报送各项数据。其中,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报送7个基表和综表一,高职高专院校和独立建制的成人高等学校报送基表一、二、三、七和综表二。各报表表样、统计软件、填报说明及相关帮助文件可在中国教育统计网(网址:http://www.stats.edu.cn/)的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栏目下载。

  二、报送方式

  2011/2012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报送采取网上和函件相结合的方式。我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和北京化工大学提供网上报送的技术支持(技术咨 询电话:010-6443900811)。

  各高等学校须在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栏目下载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检测系统(单机版),对报送数据进行检测,经检测无误后形成上报数据,使用该网站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系统报送数据。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登录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栏目,使用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系统审核本地区报送数据。审核无误后,将基表二、三、七和综表一、二的汇总打印表具函报送我司。

  三、报送时间

  2011/2012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报送截止时间为20121015日。

  请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本地区高等学校认真填报,加强数据审核,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及时发现、解决上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为保证统计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将本单位负责此项工作的联系人信息(包括:单位、姓名、职务、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于2012930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sysc@moe.edu.cn

  联 人:耿琰

  联系电话:010-66097854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单大木仓胡同37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实验室处

邮政编码:100816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

O一二年五月十四日


附件2

 

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工作人员

 

填报单位:                     

姓 名

所在部门

办公电话

手 机

电子邮箱

QQ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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