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教育部2012年度“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的通知

湘教通[2012]319号 关于组织申报教育部2012年度“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的通知 |
各省属本科高等学校: 根据《关于2012年度“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教技司〔2012〕144号)要求,现就我省推荐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向省属本科高校申报。请各校认真学习《关于2012年度“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教技司〔2012〕144号),并根据通知要求推荐申报人选和组织申报材料。 二、限额申报。湖南师范大学、湘潭大学每校可申报3-4人,湖南农业大学、湖南中医药大学、中南林业科技大学、长沙理工大学、南华大学、湖南科技大学、吉首大学、湖南工业大学等8所学校每校可申报1-2人,其他本科高校每校可申报1人。如无符合申报条件的,可以不申报。 三、各校在推荐申报人选时,请认真选择申报领域,注意同一个领域不要多人申报。 四、各校需报送的申报材料包括: 1、学校申报公文; 2、《“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书清单》1份、《“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书》(包括附件)一式10份,加盖所在学校公章、同时报送电子文档。申请书(包括附件)必须突出重点,简明扼要,双面打印,不超过40个页码。 五、请各校在2012年7月20日之前将所有申报材料报送我厅科技处,逾期不再受理。联系人:王荣;联系电话:0731—84739947;E-mail:4739947@163.com。
二O一二年六月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