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省教育厅>信息公开>通知公告

转发教育部和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的意见

湖南省教育厅 jyt.hunan.gov.cn 发布时间: 2012-04-25 00:00 【字体:


湘教通[2012]188号


转发教育部和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的意见

各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清华大学建校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积极推动协同创新,促进高等教育与科技、经济、文化的有机结合,大力提升高等学校的创新能力,支持创新型国家和人力资源强国建设,教育部、财政部决定实施“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简称“2011计划”),并发布了《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的意见》(教技〔20126号,以下简称《意见》)。现将《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意见》精神,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需求和科学技术前沿领域,有效整合创新资源,积极构建协同创新的新模式与新机制,以协同创新推动我省高校创新水平全面提升,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意见的通知.PDF


                      二0一二年四月九日


主办单位:湖南省教育厅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东二环2段238号
咨询服务电话:0731-84714899 备案号:湘ICP备09005173号-8
湘公网安备:43010202000676号 网站标识码:4300000035
技术支持:湖南省教育厅信息中心
网站技术:0731-82207750(仅受理网站建设维护相关事宜)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冬春季),15:00-18:00(夏秋季),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转发教育部和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的意见

97999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