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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评选平安校园建设优秀成果的通知

湖南省教育厅 jyt.hunan.gov.cn 发布时间: 2012-04-20 00:00 【字体:

 

 



湘教通〔2012203


关于推荐评选平安校园建设优秀成果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局,各普通高校:

开展平安校园建设,是保护学生安全、维护学校稳定和促进    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前提和保障。近年来,各地、各高校扎实推进平安校园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也积累了丰富经验。为贯彻落实中央综治委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组《关于评选平安校园建设优秀成果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平安校园建设优秀成果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评选平安校园建设优秀成果,进一步形成广泛总结成果、争创成果、学习成果、推广成果的工作氛围,促进各级各类学校相互借鉴,在认识上再深化、再提高,在措施上再强化、再创新,进一步提升平安校园建设水平,推动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部署,促进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筑牢学校安全稳定的基层基础。

二、申报范围

平安校园建设成果评选立足于基层、来源于基层,成果申报单位限于国民教育序列的各级各类学校。

三、申报内容

申报成果力求体现工作特色、成效和创新,重点围绕学生安全教育,法制教育,校园安全管理,应急管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校园安全防控体系建设,维稳、安全、综治工作体制机制建设等方面进行申报。

四、申报形式

申报成果形式包括实践活动、经验总结、制度成果等多方面,既可以是学校“面”上的工作成果,也可是“点”上的工作措施。成果申报可采取项目化方式进行,省综治委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组办公室提供部分遴选推荐或建议项目(见附件一)。

五、申报要求

1、申报成果需要形成文字报告(WORD文档,3000字以内),并附相关图片,还可辅以视频资料展示成果。每项成果图片限1020张,为JPG格式,每张图片小于512K。申报成果视频为未经压缩的MP4MPGAV IWMVFLVSWFRMVB等格式,时长控制在510分钟,容量控制在50M以内。

2、中小学(含教学点、中职、特教学校等,不含幼儿园)平安校园建设成果,由各市州教育局按照不超过本地学校数1/300的比例进行遴选推荐,全省申报数量控制在60个以内;申报学校已获得“湖南省安全文明校园”称号。

3、高校平安校园建设成果,由有关高校直接向省教育厅自荐,全省申报数量控制在20个以内;申报学校已获得“湖南省文明高校”、“湖南省平安单位”或“湖南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先进单位”等称号。

4、各地、各高校申报成果须认真填写《平安校园建设优秀成果申报表》(见附件二),并附文字报告、相关图片和视频资料,于2012531前报省教育厅校园及周边综治办。联系人:周韶峰、张轶,联系电话:07318473634084743275(传真),电子邮箱:1509353371@QQ.com。逾期不予受理。

六、成果评选及公示

1、省教育厅负责组织专家对申报成果进行评选,优秀成果分设一、二、三等奖,其中一等奖10个,二等奖20个、三等奖30个。各奖项中包含大、中、小学的平安校园建设优秀成果。省教育厅将对获奖单位或项目给予工作经费支持。

2、平安校园建设优秀成果产生后,将在“湖南教育政务网”和“湖南省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和成果展示。公示期(15天)满后,省教育厅将对优秀成果进行表彰奖励,并召开专题会议推广、交流优秀成果。

3、省教育厅于71前将一、二等奖优秀成果推选至中央综治委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组办公室,参评全国平安校园建设优秀成果。

七、有关工作要求

1、各地、各高校要认真总结平安校园建设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把推荐成果工作与平安校园创建活动结合起来,以评促建,以评促改,推动全省学校安全、维稳、综治工作水平的整体提升。

2、各市州、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遴选、推荐辖区内中小学平安校园建设优秀成果,积极整合文字、图片、视频等方面的技术力量;各高校要充分发动院系和学工、后勤、保卫、维稳、信息中心等职能部门参与成果申报,扩大参与面,提高申报水平。

3、平安校园建设优秀成果评选是今年全国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全省各地、各高校要高度重视,积极参与,精心设计,科学申报。省校园及周边综治办将把各地、各高校工作开展情况纳入2012年度综治考评重要内容。

 

附件:1、平安校园建设优秀成果遴选推荐或建议项目

2、平安校园建设优秀成果申报表

 

 

 

O一二年四月二十日


 

 

附件一:

 

平安校园建设优秀成果遴选推荐或建议项目

 

一、高校平安校园建设成果遴选推荐或建议项目

1、高校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创新及成效

2、高校安全维稳精细化管理研究与实践成果

3、校园及周边矛盾纠纷与安全隐患排查化解机制建设及成效

4、校地综治工作协调机制建设及成效

5、校园电子监控及其他技防体系建设及成效

6、社会化后勤服务安全维稳机制创新与实践成果

7、高校内盗防范体系建设及成效

8、高校内部综治考评体系构建及实践成果

9、高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研究与实践成果

10、高校信息员队伍建设及实践成果

11大学生非正常死亡善后工作研究与实践成果

12、校园流动人口和出租房规范化管理研究与实践成果

13、高校交通、消防、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研究及实践成果

14、高校公安派出所(或校园警务室、驻校民警)工作机制创新及实践成果

15、防范和抵御境内外敌对势力渗透破坏工作机制创新及实践成果

二、中小学平安校园建设成果遴选推荐或建议项目

1、中小学安全精细化管理研究与实践成果

2、校园电子监控及其他技防体系建设及成效

3、学生用车安全管理机制创新与实践成果

4、交通安全文明示范学校建设与实践成果

5、消防安全示范学校建设与实践成果

6、中小学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研究与实践成果

7、中小学紧急疏散演练常态化研究与实践成果

8、学生安全教育学校、家庭、社会一体化研究与实践成果

9、防校园踩踏事故制度建设与实践成果

10、防溺水事故制度建设与实践成果

11、留守儿童安全教育与管理研究及实践成果

12、寄宿制学校安全管理机制创新与实践成果

 


附件二:

 

2012年平安校园建设优秀成果申报表

 

申报市州或高校(签章):

学校名称

 

成果名称

 

申报

学校

联系

姓名

 

电话

 

单位

 

职务

 

地址

 

市州

教育

部门

联系

姓名

 

电话

 

单位

 

职务

 

地址

 

内容

提要

(500字以内)

 

 

 

 

 

 

 

 

 

 

 

 

负责人:                   (公章):                

市(州)

校园及周边治安综治部门推荐意见

 

 

 

 

 

 

 

 

 

 

 

负责人:                   (公章):                

 

省(区、

市)

校园及周边治安综治部门意见

 

 

 

 

 

 

 

 

 

 

负责人:                   (公章):                

注:1、各申报的成果另附文字介绍材料(3000字以内)以及相关图片资料、视频资料等;

2、各中小学申报的成果由市州校园及周边办汇总后统一报省校园及周边办,各高校申报的成果由学校综治办汇总后直接报省校园及周边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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