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授予长沙市第二十一中学等49所学校为2011年度“湖南省安全文明校园”称号的公示
关于授予长沙市第二十一中学等49所学校为
2011年度“湖南省安全文明校园”称号的公示
根据《关于做好2011年度湖南省安全文明校园评审工作的通知》(湘综治委学校治安办[2011]1号)精神,经学校申报、市县推荐和我办组织专家组评估,拟授予长沙市第二十一中学、长沙高新区虹桥小学等49所学校2011年度“湖南省安全文明校园”称号,现对上述学校进行公示(名单附后),公示期为2012年4月9日至2012年4月23日。公示期间如有情况反映,请与我办联系,联系电话:0731—84743275(兼传真)。
拟授予“湖南省安全文明校园”学校名单:
长沙(5所):长沙市第二十一中学、长沙高新区虹桥小学、浏阳市第六中学、长沙市开福区清水塘第二小学、长沙市开福区三角塘小学
株洲(5所):株洲市天元区银海学校、株洲市芦淞区南方第一小学、株洲市石峰区曙光学校、株洲县堂市乡堂市中学、炎陵县船形乡学校
湘潭(2所):湘潭电机子弟中学、韶山市韶山学校
衡阳(5所):衡阳市南岳区南岳镇万福小学、衡阳市珠晖区茶山中学、衡阳县光华实验中学、衡南县第五中学、衡阳市旭升寄宿学校
邵阳(4所):隆回县桃洪镇城西初级中学、洞口县第九中学、邵东县两市镇第三初级中学、隆回县六都寨镇中学
岳阳(4所):岳阳县鹿角镇中心学校、汨罗市第二中学、临湘市第六中学、平江县第七中学
常德(3所):澧县第四中学、桃源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常德市武陵区金丹实验学校
益阳(3所):安化县羊角塘镇文昌阁学校、桃江县大栗港中心学校、沅江市第三中学
郴州(6所):郴州苏仙中学、安仁县实验学校、资兴市第五完全小学、永兴县第一中学、永兴县第二中学、嘉禾县第一中学
永州(2所):宁远县莲花小学、新田第二中学
怀化(2所):洪江市双溪中学、麻阳苗族自治县第二中学
娄底(3所):娄底市第五中学、涟源市三一学校、双峰县石牛乡桥亭中学
张家界(1所):张家界崇实实验小学
湘西自治州(4所):吉首市民族实验学校、保靖县毛沟小学、泸溪县明德小学、凤凰县第四中学
湖南省综治委学校及周边治安
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O一二年四月九日